感谢访问《2015-2016呼和浩特大学生参军条件呼和浩特大学生征兵入伍须知》,如下是最新呼和浩特大学生参军条件,暂定2016年继续沿用这份最新消息2015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一、征集对象:全日制男性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女兵报名时间未开始。(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地址
网上报名(全国征兵网),或在百度上搜“全国征兵网”登陆,此网为地方网络。
三、网上报名的时间
男青年兵役登记时间:4月10日至6月30日,报名时间为4月10日至8月5日;直招士官、女青年报名时间未开始,另行通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再报名)
特别要强调,我院适龄所有男青年必须6月30日之前在网上进行兵役登记后,方可进行网上征兵报名。如6月30日前没有进行网上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将失去征兵报名机会。
四、征集办法:
大学在校生在学校所在地应征或户籍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户籍所在地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五、有关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网上全国征兵系统将成为唯一的兵役登记、兵役报名窗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二是扎实抓好兵役登记。各单位要针对今年兵役登记工作全部利用网上组织,且应征报名人员只能从兵役登记范围里产生的实际,专题研究部署,科学制定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扎实过细抓好兵役登记工作落实,确保在6月30日前对年满18周岁(含本人自愿,满17周岁)的男性在校大学生全部进行兵役登记,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都能利用全国征兵网参加兵役登记。
六、政审办法:
学生所在系(院)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进行初审,将审查结果填写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中“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栏;由各系(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由学生处负责到学院统一盖章。
七、应征入伍流程:
1、网上报名阶段:登录“全国征兵网”首页地址进行实名注册和报名,并填写、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申请表》,登记表一式一份、存根两份),各系(院)负责人于6月25日前汇总并将表格统一交到学生处。
2、初检初审阶段: 按照兵役机关统一安排,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学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
3、审批定兵阶段:政审合格的在校大学生和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4、补偿代偿阶段:待入伍通知书下达后,将盖有“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和“批准入伍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的《申请表》原件两份、“入伍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一起交到学生处资助办公室。
八、注意事项:
1、《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最后务必交到学生处,否则不予补偿学费和代偿贷款。
2、在校大学生在最后入伍之前务必到学校来办理参军入伍手续,否则不予保留学籍,应届毕业生需办理离校手续。
3、如从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军的学生,需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入伍后不予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4、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全区五年制高职(3+2)学生中专升高职录取工作的通知,五年连读前三年和全日制中专生在校期间参军的学生不能办理转段录取手续,所以不能参军。
九、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结束后各系(院)填写《2015年应征入伍人员登记表》,并加盖公章于2015年6月25日前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2、各系(院)学生科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本系(院)应征入伍学生的严格审查、审核工作。
3、各班班主任积极参与此项工作,认真学习应征入伍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本班学生的应征入伍工作。
4、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十、在校生退役后入学及学业完成;
1、退役一年内办理复学留级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复学后,全日制在校补修未完成的学业,从2013级开始执行。
3、原《在校学生参军入伍期间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