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海当兵的条件、当兵优惠政策和入伍流程

发布时间:2016-01-06作者:27资讯网来源:www.27zixun.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兵役政策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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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适龄青年想当兵,怎么去登记报名?

<em>征兵</em>-+搜狗百科

  答:今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或者是今年年满17周岁本人自愿应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应当在6月30日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有参军意向的青年在进行兵役登记后,可进行应征报名,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都需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并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还需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所有参加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的青年需持所打印的表格到户口所在地镇(街)武装部(含企业、高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

  问: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

  答:一是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二是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三是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小于600度。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四是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问:初审初检的流程是怎样的?应征青年应注意什么?

  答:初审初检由镇(街、高校)武装部会同军地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根据应征青年入伍的相关标准,对适龄青年现实表现、身体、病史等情况进行初审初检。应征青年应当按照镇(街、高校)武装部的统一安排,及时参加初审初检。

  问:怎样会被确定为预征对象?

  答:镇(街、高校)武装部从初审初检合格的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并上报区征兵办公室,区征兵办公室会及时把预征结论录入“全国征兵网”,届时,青年可登录网站查询是否被确定为预征对象。对于大学生,区征兵办将会同高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学费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

  问:何时体检?体检结果什么时间能公布?

  答:区征兵办公室在网上平台确认送检对象,通过系统向送检对象发送短信通知体检时间、地点等信息,体检完成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征青年的体检结果录入网上平台,应征青年可登陆网站自行查看。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待复检”、“不合格”三种情况,不合格的会注明简要原因。

  问:身体上的瘢痕,有什么规定要求?

  答: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白癜风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1cm;非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2cm,数量不超过两处的,合格。不明显影响军容的胎痣,合格。男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不合格;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合格;女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扎耳眼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问:体检前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答:体检前3日内保持正常饮食,不吃过于油腻、高蛋白食品,不要饮酒,晚上应早休息,避免疲劳。体检前需禁食至少8小时,否则将影响血糖、血脂、肝功能。体检前3天不要服用药物,因为各种药物在体内作用可能会影响到体检的准确性。

  问:什么条件会被确定为预定兵对象?

  答:预定兵对象必须符合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区征兵办公室将会对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青年,择优确定为预定兵对象。大专院校等高学历青年将优先被确定为预定兵对象,区征兵办会及时将预定兵结果录入网上平台,应征青年请注意及时查看。

  问:怎样才能知道自己的报名进展情况?

  答:征兵期间,应征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上平台,实时查询掌握个人预征、体检、政治考核和预定新兵的进展情况。

  问:参军年龄如何计算?

  答:年龄的计算:年龄=报名年份-出生年份。

  问:应征年龄有哪些要求?

  答:研究生:17至24周岁(1991.1.1-1998.12.31出生的);本科生:在校生、毕业班生17至22周岁(1993.1.1-1998.12.31 出生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至24周岁(1991.1.1-1998.12.31出生的);专科生:在校生、毕业班生17至22周岁(1993.1.1-1998.12.31出生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至23周岁(1992.1.1-1998.12.31 出生的);高校新生:17至21周岁(1994.1.1-1998.12.31 出生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至21周岁(1994.1.1-1998.12.31出生的),其他17至20周岁(1995.1.1-1998.12.31出生的);初中生:18至20周岁(1995.1.1-1997.12.31 出生的)。

  问: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标准是是多少?由哪个部门发放?

  答:从2015年开始,城乡义务兵家属实行同一优待标准, 每人每年7800元,由区民政局统一一次性发放。义务兵退伍后由区民政局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金6.5万元至8.4万元。

  问: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代偿标准是多少?

  答:2015年将本专科学生学费补偿代偿标准从每年6000元提高到8000元,研究生提高到12000元。

  问:大学生入伍有哪些优先政策?

  答:大学生入伍可以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治考核、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大学生合格一个批准入伍一个,大学文化程度青年未批准入伍前不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问: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申请保留高校入学资格的程序是什么?

  答:由入伍的高校新生本人或其委托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入伍高校新生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等证件,到入伍地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征兵办在完成本辖区内所有新兵交接手续之后5天内,汇总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相关高校招生部门。

  问: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给予资助是如何规定的?

  答: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问: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到部队后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问: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后还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后,除享受其他退役士兵的各项政策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研究生考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问:大学在校生士兵退伍后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大学在校生入伍服兵役后退出现役愿意复学的,可以在原就读学校进行复学;国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实行学费资助;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问:2015年大学生征兵新增了哪些优惠政策?

  答:国家在去年高校学生入伍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又出台了6项新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

  一是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二是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指标体系。鼓励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将学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是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具体比例由省确定。

  五是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册,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六是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问:应届大学毕业生男兵入伍的流程?

  答:网上报名阶段: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夏秋季征兵开始之前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

  初检初审阶段:毕业生离校前,在高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毕业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初审、初检工作最晚在7月15日前完成。

  实地应征阶段: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结合初审、初检工作同步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在放假离校前完成预定兵;在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须持《登记表》和《申请表》7月30日前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

  批准入伍阶段:9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问:对在部队立功的战士,我们应该如何宣传他们?

  答:战士立功后,所在部队会向区武装部寄发喜报和受奖通知书,我们会协同民政部门和所在镇街武装部举行一定仪式,向受奖个人家庭送喜报,并协同增城电视台和增城日报进行宣传报道,以此激发战士及战士家庭的荣誉感。

  问:当兵有什么好处?

  答:联想创始人柳传志的一句话很好地回答了这个问题:“正是曾经的军营,才成就了今天的我。”通过当兵可以拥有一副素质过硬的强健体魄、一批感情深厚的亲密战友、一段丰厚宝贵的人生经历、一次社会认可的工作履历、一次弥足珍贵的学习机会、一个提升能力的成长平台、一次改变命运的难得机遇、一笔走向社会的创业资金、一份全家受惠的政治荣誉、一段终生难忘的美好回忆。所以说,当兵的好处很多很多,终生受益。

  问:对于廉洁征兵,区征兵办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为完善监督机制,牢固树立为应征青年服务的思想,努力创建征兵工作阳光工程,区征兵办为落实公示制度,畅通举报渠道,现公布廉洁征兵监督电话:广州市征兵办:电话:020-38101605,增城区征兵办:电话:020-82652604、QQ:1841037123,廉洁征兵举报邮箱:1841037123@QQ.COM。今年征兵政策变化较多,请应征青年及时关注全国征兵网上的相关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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