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27军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讯息,由于2016相关政策还未出台,所以沿用2015年以及之前最新的党政法规。
常住户口在河南省范围内,2016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2016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的也可进行登记。初中毕业年龄在20周岁(含)以内、高中毕业22周岁(含)以内、大学毕业在24周岁(含)以内的男性公民,未经过兵役登记的进行补登,已登记的进行核对,女青年和退伍军人不登记。
兵役登记程序
1.网上填写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基本信息;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3.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持打印或下载的表格,到乡镇、街道、学校武装部现场确认;
4.目测初审。乡镇、街道、学校武装部设立固定兵役登记站,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青年进行目测初审,依法确定应服兵役、缓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县级兵役机关审核;
5.领取《兵役登记证》。乡镇、街道、学校武装部将县级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青年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不想参军,为什么要进行兵役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应自觉按时进行登记或核对,带有一定强制性。
不进行兵役登记是否会受到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公民有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征集等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处以罚款;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依法组织或督促本单位男性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
《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或者体格检查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常见两种情况处理办法
一种情况是没有参加过兵役登记,注册登录后提示该身份证号码已参加过xxxx年度兵役登记,请联系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武装部,获取登录帐号和密码,登录后查看兵役登记相关信息,学历等信息有变化的可进行修改。
另一种情况是去年本人进行了兵役登记,现在忘了帐号或密码的,或者是登记时姓名、身份证填错的,可持身份证到所在乡镇武装部或县市区征兵办协助修改。
特别提醒:每个适龄青年对应的身份证号码只需登记一次,往年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的,只需登录核验信息即可,无需再重新注册登记;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
不想参军的适龄男青年怎样登记?
如果只进行兵役登记,今年不想参军,在兵役登记最后一栏选择“只进行兵役登记,申请2016年度缓征”,登记完成后下载打印兵役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交本人所在乡镇武装部,即可办理《兵役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