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陕西省伤残军人抚恤金上调】由27军事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由于2016相关政策还未出台,所以沿用2015以及之前最新的党政法规。
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后伤残抚恤关系如何转移?
(1)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须在军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民政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
(2)民政部门进行审查、登记、备案。审查材料有:《户口簿》、《残疾军人证》、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或者武警后勤部卫生部、武警边防部队后勤部、武警部队消防局、武警部队警卫局)监制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退役证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
(3)县级民政部门,对残疾军人尚未办理《户口簿》,但相关材料(部队或当地户籍机关出具的材料)已表明其落户在本地,且军队、地方及残疾军人本人对退役(或移交)到地方均无异议的,可先行启动有关接收程序。
(4)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审查相关材料,必要时可以复查鉴定残疾情况。认为符合条件的,将有关材料逐级报送省级民政部门。
(5)省级民政部门审查无误的,可以对伤残抚恤关系转移进行最后的认定,之后再将材料逐级通过县民政部门发还申请人。
哪些残疾军人可以享受护理费待遇?
退出现役的1-4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对分散安置的1-4级残疾军人享受因战、因公、因病护理费待遇。其标准是:
(1)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2)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3)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伤残证件有效期满或者损毁、遗失如何换发或补发证件?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证件损坏的应由县级民政局审查确实不能使用,并签署意见;证件遗失六个月之内确实找不到的应由县民政局签署意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换证者提供);登报声明(原件,补证者提供)。
(3)《残疾人员换证登记表》(复印件)。
(4)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5)市民政局填写的《残疾军人换证、补证审批表》(一式三份)。
什么是死亡抚恤?
是指国家对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及因公牺牲病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遗属、人民警察遗属采取的一种物质抚慰形式,分为一次性抚恤和定期抚恤两种。
什么是一次性抚恤金?
是指国家按规定一次性发给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遗属及人民警察遗属的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