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在绍大学生积极应征入伍,该市规定凡入学前非绍兴市户籍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被批准入伍或直接从院校招为士官的,由其入伍前的户口所在地政府按照义务兵家庭优待规定给予优待,当年底给予每人1.5万元一次性奖励。户籍在绍兴市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在享受标准优待金的基础上,每年再增发1000元补贴。
除了物质奖励外,绍兴市还在全省率先提出了对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就业优惠政策,规定将大学生入伍的经历与大学生担任“村官”的工作实践实行同等待遇,享受报考公务员相关优惠政策:凡在服役期间表现突出受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伍和转业后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按立功等级不同,分别给予2至5分不等的理论笔试成绩加分,并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据统计,在绍兴市7000余名预征对象中,全日制高中以上层次的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占到了近四成,该市出台的鼓励高学历者参军的新政策,得到了应征青年和家长的广泛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