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安市公安机关招聘公告,西安市警察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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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西安市公安机关招聘公告,西安市警察报考条件】由27军事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由于2016相关政策还未出台,所以沿用2015以及之前最新的兵役政策。

 经县政府2015年第17次常务会议纪要研究决定,从洋县2009—2010年度城镇退役士兵中(已办理自谋职业手续人员除外)招聘16名巡警队员充实到洋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属洋县2009—2010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已办理自谋职业手续人员除外),且符合以下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参与 “法轮功”等邪教、非法组织活动,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热爱公安事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能遵守公安机关的纪律制度规定;

  3、本人和直系亲属未受过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打击处理。

  二、报名事项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退伍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4张,于2016年4月28日——5月4日到洋县公安局政工科(公安局北二楼)报名。

  三、2016年陕西洋县公安局巡警队员招聘16人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笔试,采取百分制闭卷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总成绩为:笔试分和加分两项组成。

<em>警察</em>权_图片_互动百科

 

  加分标准:

  ①服役年限加分标准:每服役满一年加1分,转业士官另再加10分;

  ②服役期间奖励加分标准:

  服役期间,受到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和荣立个人“一等功”每一次加15分;

  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每一次加10分;

  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每一次加5分;

  服役期间,参加过抗震救灾或维和的每一次加5分;

  加分一律以退役接受报到时的档案资料记载为准,具体由县民政局负责提供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基本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县公安局。

  四、招聘程序

  分为笔试、公示、体检、政审等环节。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无编制,无警察身份,由县公安局考核管理, 工资待遇与其他巡警队员一致。

  洋县公安局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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