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金华女兵报名,金华女子当兵体检要求

发布时间:2016-09-03作者:27资讯网来源:www.27zixun.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兵役政策 手机阅读
《2016年金华女兵报名,金华女子当兵体检要求》由作者投稿编辑于2016-09-03 收集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6年金华女兵报名,金华女子当兵体检要求】由27军事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

  2016年金华市女性征兵体检项目

  一般来说,女兵体检项目有这些要求:

  1、身高:160cm以上。

  2、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标准体重=(身高-110)kg。

  4、视力:陆勤人员: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5、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6、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上面所说的,女性征兵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可以根据上述的介绍进行了解,最好是先咨询药师详情。

  当兵的话体质要过关,那么入伍体检就是必须的了。下面笔者再为大家介绍适合进行的检测套餐:

  肺癌检测:项目包括内科、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NSE)、细胞角蛋白(Cyfra21-1)、癌胚抗原定量(CEA)、鳞状上皮细胞癌抗原(SCC)、胸部正侧位。

  鼻咽癌检测:项目包括男外科/女外科、耳鼻咽喉科、EB病毒抗-VCAIgA。

  甲状腺疾病检测:项目包括男外科/女外科、甲功五项、甲状腺彩超。

  金华市大学生参军体检标准

  大学生参军体检标准同一般适龄青年体检一样,并无特殊对待。

  2016年金华市参军入伍须知  方法程序  登录 “全国征兵网”参加报名预征(女青年不需要进行兵役登记,从2月初开始直接参加网上报名)。按照网上报名、初审初检、体检政考、走访调查、预定新兵、张榜公示、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

  2016年金华市征兵对视力的要求,金华市征兵什么时候体检

  条件标准  1、征集时间。2月1日全面展开、6月30日结束。

  2、征集对象。男兵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女兵以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3、年龄条件。男青年为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4、身体条件。身高:男性4000px以上,女性3950px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5、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或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

  6、面颈部纹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75px的纹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250px的纹身,男性纹眉、纹眼线、纹唇,女性纹唇,不合格。

  金华市2016年最新参军体检标准

  第一章 外科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其中:

  (一)坦克乘员:身高160~178cm;

  (二)水面舰艇、潜艇人员:男性身高160~182cm,女性身高158~182cm;

  (三)潜水员:身高168~185cm;

  (四)空降兵:身高168cm以上;

  (五)特种作战部队、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男性身高170cm以上(体格条件优秀的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

  (六)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七)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男性身高180cm以上,女性身高173cm以上。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三条 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四条 颈强直,明显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不合格。单纯性甲状腺肿,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第五条 骨、关节、滑囊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

  (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空降兵除外);

  (三)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四)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仅陆勤人员);

  (五)轻度胸廓畸形(空降兵、潜水员、潜艇人员除外)。

  第六条 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七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空降兵超过4cm),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下蹲不全,不合格。但轻度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度),除空降兵外合格。

  第八条 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九条 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者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

  第十条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一条 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第十二条 脉管炎,动脉瘤,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和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空降兵不合格。

  第十三条 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

  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二)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

  (三)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8cm以下的混合痔。

  第十四条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单睾,隐睾及其术后,不合格。

  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空降兵除外);

  (二)无自觉症状的睾丸鞘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1倍(空降兵除外);

  (三)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1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

  (四)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数量在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5cm以下;

  (五)包茎、包皮过长;

  (六)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

  第十五条 中、重度腋臭,不合格。轻度腋臭,坦克乘员、潜水员、潜艇和水面舰艇人员不合格。

  第十六条 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泛发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泛发性神经性皮炎,银屑病,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血管痣、色素痣、胎痣和白癜风,其他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多发性毛囊炎,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有接触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3年连续发生冻疮,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单发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长径在3cm以下;

  (二)股癣,手(足)癣,甲(指、趾)癣,躯干花斑癣;

  (三)白癜风,身体其他部位不超过2处,每处长径在3cm以下。

  第十七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以及其他性传播疾病,不合格。

  第二章 内科

  第十八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收缩压≥90mmHg,<140mmHg;

  (二)舒张压≥60mmHg,<90mmHg。

  第十九条 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新兵除外)。

  第二十条 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右位心脏,不合格。

  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的,经检查系生理性(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新兵除外);

  (二)直立性低血压、周围血管舒缩障碍(仅陆勤人员)。

  第二十一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大泡,气胸及气胸史,以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军报批<em>女兵</em>题材剧尺度大 穿比基尼露巨乳长腿

  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现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第二十三条 泌尿、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免疫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 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他传染病,不合格。

  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后2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

  (二)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

  (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

  (四)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性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治愈2年以上,无后遗症;

  (五)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第二十五条 癫痫,以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 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以及其他精神类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三章 耳鼻咽喉科

  第二十八条 嗅觉丧失,不合格。嗅觉迟钝,防化兵不合格。

  第二十九条 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

  但一侧耳语5m、另一侧不低于3m,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条 眩晕病,不合格。

  第三十一条 耳廓明显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但轻度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轻度耳霉菌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二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以及其他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鼓膜中度以上内陷,鼓膜瘢痕或钙化斑超过鼓膜的1/3,咽鼓管通气功能、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不良,咽鼓管咽口或周围淋巴样组织增生,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不合格。

  但鼓膜内陷、粘连、萎缩、瘢痕、钙化斑,陆勤人员、坦克乘员、水面舰艇人员合格。

  第三十三条 鼻畸形,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以及其他影响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严重变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慢性鼻窦炎,严重鼻中隔偏曲,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不合格。

  但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萎缩性鼻炎,陆勤人员、坦克乘员合格。

  第三十四条 超过Ⅱ度肿大的慢性扁桃体炎,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

  第四章 眼科

  第三十五条 右眼裸眼视力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

  其中:

  (一)坦克乘员、潜艇人员、水面舰艇人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二)潜水员、空降兵、特种作战部队、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第三十六条 色弱,色盲,不合格。

  但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七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但伸入角膜不超过2mm的假性翼状胬肉,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八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不合格。

  但15度以内的共同性内、外斜视,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九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但不影响视力的角膜云翳,合格。

  第四十条 晶状体、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以及青光眼,不合格。

  但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合格。

  第五章 口腔科

  第四十一条 Ⅲ度龋齿超过3个,缺齿超过2个(经正畸治疗拔除、牙列整齐的除外),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重度牙周炎,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不合格。

  但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的龋齿、缺齿,合格。

  第四十二条 中度以上氟斑牙及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缺失,超牙合超过0.5cm,开牙合超过0.3c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牙合,反牙合,牙列不齐,重度牙龈炎,中度牙周炎,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上下颌左右尖牙、双尖牙咬合相距0.3cm以内;

  (二)切牙缺失1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叠;

  (四)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无其他体征;

  (五)错牙合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

  第四十三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第六章 妇科

  第四十四条 闭经,严重痛经,子宫不规则出血,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不合格。

  第四十五条 内外生殖器畸形或缺陷,不合格。

  第四十六条 急、慢性盆腔炎,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四十七条 霉菌性yin道炎,滴虫性yin道炎,不合格。

  第四十八条 妊娠,不合格。

  第七章 辅助检查

  第四十九条 血细胞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血红蛋白:男性130~175g/L,女性115~150g/L;

  (二)红细胞计数:男性4.3~5.8×1012/L,女性3.8~5.1×1012/L;

  (三)白细胞计数:3.5~9.5×109/L;

  (四)中性粒细胞百分数:40%~75%;

  (五)淋巴细胞百分数:20%~50%;

  (六)血小板计数:125~350×109/L。

 

  血常规检查结果要结合临床及地区差异做出正确结论。血红蛋白、红细胞数、白细胞总数、白细胞分类、血小板计数稍高或稍低,根据所在地区人体正常值范围,在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前提下,不作单项淘汰。

上一篇2016年兰州女兵报名,兰州女子当兵体检要求

下一篇2016年淮安女兵报名,淮安女子当兵体检要求

兵役政策本月排行

兵役政策精选

兵役政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