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职能,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管理范围》由作者投稿编辑于2016-01-06 收集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1979年3月12日,国务院发出通知,
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
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
1982年5月4日,“国家城市建设总局
[1] ”、“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国家测绘总局”、“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的部分机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2]
1988年5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撤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设立“建设部”;并把国家计委主管的基本建设方面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标准定额工作及其机构划归“建设部”。
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
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林汉雄
曾任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长,国家建材局局长,建设部部长。
林汉雄,乳名重阳,男,汉族,湖北黄冈人,1929年10月11日(民国十八年、农历己巳年九月初九日重阳节)生于上海。194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前苏联莫斯科动力学院水电站专业毕业,高级工程师,兼职教授,研究员。
侯捷
1946年,侯捷历任绥棱县人民政府财政科副科长、县财粮科科长、
绥棱县县长、松花江地区水利局副局长等职。1977年,历任黑龙江省省委常委、副书记、省长等。1988年,调入中央,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副部长等职。1991年,改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部长等
[2]
俞正声
汪光焘
姜伟新
姜伟新,1949年生于黑龙江,黑龙江省
富裕县人;
北京大学毕业。196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
中共十七届中央委员。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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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政高
陈政高,男,汉族,1952年3月生,辽宁海城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东北财经大学金融系货币银行学专业毕业,经济学硕士。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5-6]
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交通运输部。
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体制。
加强
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研究拟定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指导全国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编号并发布;组织制定和发布全国统一定额和部管行业标准、经济定额的国家标准;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与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指导全国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
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指导全国城市和村镇建设;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市容和环卫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指导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和城建监察。
◎指导全国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宅和房地产业行业管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
◎负责制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制定部管各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拟定高等院校建设类专业的教育标准、培养规格;指导部管各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管理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部管各行业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标准和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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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信访等工作;按照国家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指导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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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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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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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改革与发展司(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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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起草综合性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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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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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承办中央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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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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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承担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定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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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定额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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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拟订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拟订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拟订部管行业工程标准、经济定额和产品标准,指导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拟订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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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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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国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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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监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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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认定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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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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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等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承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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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建设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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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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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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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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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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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组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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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监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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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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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与外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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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管理部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直属单位、部管社会团体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国际交流合作和外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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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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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事项;组织制定行业职业标准、执业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称标准;按规定承担组织拟订高等院校建设类专业的教育标准和评估标准。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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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行政编制为345名(含两委人员编制10名、援派机动编制4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37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4名,司局级
领导职数57名(含总规划师1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3名)。
部长、党组书记:陈政高
陈政高,男,汉族,1952年3月生,辽宁海城人,197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12月参加工作,东北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货币银行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原辽宁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现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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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部长、党组成员: 仇保兴
仇保兴,男,汉族,1953年11月生,浙江
乐清人,197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9月参加工作,
杭州大学物理专业毕业、
复旦大学经济学专业毕业、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专业毕业,经济学博士学位、工学博士学位,高级城市规划师。1984年任浙江省乐清县委书记,1994年任浙江省
金华市委书记,1999年任浙江省杭州市委副书记、市长,2001年任建设部副部长、党组成员。现任中央纪委委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副部长、党组成员: 陈大卫
陈大卫,男,汉族,1955年2月生,辽宁沈阳人,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4月参加工作,
西安交通大学计算机控制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工学学士学位,工程师。2001年任
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2003年任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现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党组成员。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党的十七大代表,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副部长、党组成员: 齐骥
齐骥,男,汉族,1954年10月生,
辽宁昌图人,198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2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结构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01年任建设部党组成员,2007年任建设部副部长、党组成员。现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副部长、党组成员: 郭允冲
郭允冲,男,汉族,1953年1月生,江苏
启东人,198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7月参加工作,
兰州铁道学院铁路运输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工程师。2007年任中央纪委驻信息产业部纪检组组长、部党组成员。2008年任中央纪委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组组长、部党组成员。现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部党组成员。
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杜鹃
杜鹃,女,汉族,1950年10月出生,河北深县人,197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月参加工作,
中央党校政治经济专业毕业,本科学历。1984年至1995年先后任
中央办公厅副处长、处长,1995年至2005年先后任中央办公厅副局长、局长,2005年5月至2010年5月任中央纪委驻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纪检组组长、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现任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纪委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组组长、部党组成员。
总经济师: 李秉仁
1981年10月 北京大学经济地理专业研究生毕业 硕士学位
毕业后就职于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城市规划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市规划局、建设部城市规划司
1995年8月 任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副司长
1998年7月 任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2001年8月 任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司长
2006年2月 任建设部办公厅主任
2008年9月 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
总规划师: 唐凯
唐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规划师。1980年12月
清华大学建设学院毕业,1981年1月至1982年8月在核工业部二院从事建筑设计工作,1982年8月至1985年5月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研究生,1985年毕业获工学硕士学位。1985年6月至1991年6月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市规划局任科员、副处长,1991年6月至1999年9月在海口市任城市规划局局长、海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999年9月至2010年5月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司长,现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规划师,并担任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副会长,
中国建筑学会常务理事,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2015年7月22日,据住建部网站“部领导”页面更新显示,唐凯不再担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规划师。
[8]
(一)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交通运输部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
(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号并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部门规章
政策发布
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见 [2011.07.1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2011.02.16]
司法部 国务院新闻办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百家网站“五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2010.10.11]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2010.06.12]
关于举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2010.05.19]
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0.03.18]
关于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工作的若干意见 [2010.01.18]
关于报送2009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情况统计及分析报告的通知 [2010.01.18]
关于举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2009.07.15]
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普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 [2009.05.05]
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2009.03.24]
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 [2008.11.17]
关于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的通知 [2008.05.12]
关于公布《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的通知 [2007.10.25]
关于公布《房屋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的通知 [2007.07.30]
关于征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07.01.04]
关于印发《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文本》的通知 [2006.07.05]
关于印发《建设部关于在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2006.07.03]
关于公开征求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有关意见的通知 [2006.04.14]
关于公开征求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有关意见的通知 [2006.04.14]
关于公开征求对《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06.02.07]
关于推荐全国建设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2005.12.13]
关于对《关于国务院370号令是否适用无证经营出租汽车行为的请示》的复函 [2005.10.27]
关于公开征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05.10.19]
关于征求对《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05.09.19]
关于进一步推行建设系统政务公开的指导意见 [2005.09.06]
关于印发《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5.06.29]
关于印发《关于对建设系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5.06.17]
关于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 [2005.04.22]
关于印发《建设部关于在建设系统贯彻实施的五年规划》的通知 [2005.01.06]
关于征订《建设行政许可工作手册》的通知 [2004.12.13]
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04.09.02]
关于印发《建设部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的通知 [2004.07.02]
关于印发《建设部机关对被许可人监督检查的规定》的通知 [2004.07.02]
关于印发《建设部机关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2004.07.02]
关于提供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的函 [2004.06.02]
关于表彰建设系统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2004.05.09]
行政执法人员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3.12.25]
关于在建设系统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的通知 [2003.12.05]
关于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的通知 [2003.08.22]
关于废止《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颁发试行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注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9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03.08.18]
关于征订《物业管理条例释义》的通知 [2003.06.18]
关于印发《建设部关于全面推进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 [2003.06.12]
关于对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项目中涉及建设部有关项目的复函 [2003.05.27]
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的意见 [2003.02.19]
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办、建设部、国家经贸委、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外经贸部、民航总局关于印发开展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02.10.30]
关于贯彻《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切实推进建设系统普法工作的通知 [2002.09.18]
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的通知 [2002.09.16]
关于印发《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2.08.01]
关于调整建设部普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2002.02.06]
建设部关于在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 [2001.08.22]
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2001.08.17]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2001.08.17]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 [2001.08.17]
关于废止《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11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01.07.16]
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 [2001.06.04]
关于加强 关于印发《关于建设系统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1.04.30]
关于印发《建设部2001年立法和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2001.02.16]
关于表彰全国建设系统“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 [2001.02.16]
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建设部《关于请求解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房产管理部门的函》的复函”的通知 [2000.12.15]
关于加强建设系统政策研究工作的通知 [2000.12.15]
印发《关于进一步搞好企业集团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000.12.15]
关于推荐全国建设系统“三五”
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2000.12.15]
关于印发《建设系统“三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方案》的通知 [2000.12.14]
关于印发《部分省市建设法制知识电视讲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2000.11.28]
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上市材料的通知 [2000.11.28]
关于印发《体改法规司199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0.11.28]
关于召开建设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会议的通知 [2000.11.28]
关于召开建设系统依法治理和企业法律顾问会议的通知 [2000.11.28]
关于召开全国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2000.11.28]
关于印发赵晨、朱中一同志在全国建设法制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2000.11.28]
印发《政策法规司1999年工作总结与2000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2000.11.28]
关于开展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认定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0.11.28]
建设部关于加强建设法制工作的决定 [1993.07.29]
行业动态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发布 [2011.11.09]
第五次国务院部门行政复议协作会召开 [2011.05.23]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开 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审批监督 [2009.12.16]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2009.12.04]
建设部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 [200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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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建厅已经下发《关于开展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从9月1日起,在省内其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省内各市(含市区、各县市)购买商品房、存量房,可以在当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与此同步,安徽省滁州市根据这一规定,将本地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上限,确定为40万元,还款期上限为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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