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宁积分落户条件,南宁落户新政策】由27军事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
不管是申请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是户口迁移、办理出入境证件……这些与我们息息相关的领域,在2015年都出现了诸多利好政策,让事情办起来更方便快捷。
【住房】保障性住房申请新标准出台
从2015年8月18日起,南宁市民申请保障性住房按照新的审核标准。不同类型的保障性住房,在人均年收入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方面,“门槛”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其中,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想要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收入将是主要的准入条件之一,要求家庭人均年收入要低于40613元(含)。
经济适用住房准入门槛有变化
新《办法》中,实行逐套验收制度,让住户住得更放心;实行三审两公示制度,增加了城区住房部门、民政部门对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购买条件进行审核的环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公布价格销售,不得价外收费。另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准入门槛有所提高。
过去,只要有南宁户籍就可以申请。2015年12月1日后,拥有南宁户籍的同时还要满足有户籍3年以上并在本市居住生活的条件。
廉租房公租房“并轨”
廉租房和公租房正式进入“并轨时代”,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即“公租房”。并轨后,两种租赁房合二为一,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请。
此后,将建立统一的申请受理渠道和程序,优先满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并实行货币补贴或租金核减、物业费补贴等优惠政策。
同时,新《办法》还适当放低了准入门槛,放宽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例如,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由原来的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以内调整为1.5倍以内;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累计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由原来的1年调整为6个月;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也分别由原来的3年、2年(累计缴纳社保期限3年)降至1年。
【公积金】公积金可“约定提取”
从2015年5月起,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公积金还贷“约定提取”便民业务,缴存职工申请办理成功并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约定提取协议后,不需要再持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还贷提取手续,可提取的金额将在每年约定的时间自动划转到职工联名卡账户。这意味着,今后不需要再带相关材料两头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