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杭州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全文解读

发布时间:2016-11-02作者:27资讯网来源:www.27zixun.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党政法规 手机阅读
《2016年杭州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全文解读》由作者投稿编辑于2016-11-02 收集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今天小编就为你介绍关于2016年杭州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全文解读,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16年杭州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全文解读

  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是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农村困难家庭“住者有其居”的德政措施,更是确保困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民生福祉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了解全市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推动这项工作,今年4月份以来,临安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课题组,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实地视察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对农村危旧房改造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结合学习考察成果,对此项工作提出若干建议和对策,以供党委和政府决策参考。

  一、临安市农村危旧房基本现状

  2009年,按照省建设厅等八部门的统一部署,临安市开展了全市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经规划建设、民政等部门及各镇(街道)、村实地普查,根据有关政策划线,最终确定农村危旧房共计2508户,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按家庭经济状况分类:1、五保户(分散供养)46户;2、低保户402户;3、低保边缘(100%-120%)423户;4、低保边缘(120%-150%)383户;5、低保边缘(150%-200%)519户;6、其他735户,共计2508户。

  按房屋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评价:一级危房1003户;二级危房495户、三级危房1010户。

  危旧房按镇街分布情况如下:

  镇街名  户数  镇街名  户数  镇街名  户数

  锦城街道  20  昌化镇  44  潜川镇  321

  锦北街道  28  太湖源镇  226  龙岗镇  132

  玲珑街道  76  高虹镇  77  清凉峰镇  96

  青山湖街道  231  板桥镇  93  河桥镇  77

  锦南街道  45  天目山镇  398  湍口镇  50

  於潜镇  249  太阳镇  127  岛石镇  218

  2009年至2012年,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临安市逐步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累计已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1160户。其中2009年完成200户、2010年完成320户、2011年完成300户、2012年完成340户。1160户危旧房改造户中,五保户7户、低保户187户、灾倒户56户,其他困难户988户(其中残疾户229户),共计完成危旧房改造面积21.1万平方米,发放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救助资金1582万元。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以来,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改善了农村人居条件。四年累计解决3800余位“最危险住房、最困难群众”的住有所居问题,农村危旧房数量逐步消减,困难群体人居条件得到有效改善;二是农村面貌有所改善,1160余栋危旧房实施拆旧建新,美化了农村环境,提升了农村面貌形象;三是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让农村困难群体共享了改革发展成果,增强了农村困难群体建设美好家园的信心,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当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危旧房改造是一项动态工程,通过4年多的持续努力,临安市农村危旧房改造已初显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幸福期待、与生态宜居临安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存在一些具体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改造力度明显偏小。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农村危旧房改造的力度明显跟不上实际需求。一是救助比例较低。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以来,共计改造1160户,累计完成改造任务的46%。2013-2015年,杭州市下达临安实施改造任务数为800户,平均每年266户,全市298个行政村,指标数不到村均一户。二是救助资金不足。实施改造的1160户农村危房共计投入资金1.26亿元,实际发放救助资金1582万元(其中省、杭州市补助765.6万元,临安市本级财政补助816.9万元,镇街基本没有投入),户均为1.36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2.5%。随着近年来建材价格、人工工资等建房成本的不断上升,一成左右的资金补助,减负效应不明显,影响群众参与积极性。

  2.技术服务严重缺失。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以来,尚未建立技术服务和质量监管机制,仍处于群众自发和无序管理状态。一是改造户多为自主聘请社会工匠实施改造,由于个体工匠专业化程度不高,改造过程中存在人工、建材等浪费现象,给困难群体造成损失。二是在危旧房改造选址、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中缺乏技术指导,一些完成改造的新房存在技术缺陷和安全隐患,经济性、实用性不尽人意。三是缺乏政策引导,群众对农村危旧房改造这项惠民政策知晓度不高,理解存在偏差,导致参与积极性不高。

  3.操作程序有待规范。操作层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危房鉴定难以实施,危房鉴定由专业部门承担,鉴定费用较高,困难群众无力承担,新增危房未纳入统计;二是危旧房改造名额多由各村根据本村实际上报,一些地方存在优亲厚友的现象。一些村干部工作程序不到位,工作的公开性、民主性体现不够充分,导致有限的救助资金无法惠及最困难最危旧的对象,甚至造成村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矛盾。三是农村危旧房统计普查过程中,深入程度不够,存在误报、漏报的情况,缺乏动态信息采集机制,使建设部门掌握的数据与农村危旧房的实际家底不对称。

  三、关于对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根据临安市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具体实际,参考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规划先行、有序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是一项量大面广的系统工程,务必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要根据全市农村的实际,制定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规划,对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农房建设与危旧房改造、农房集中建设改造项目详细规划进行完善调整,注重与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以及交通、水利、生态与环境保护等各项专业规划搞好衔接,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发挥规划的有效引领作用。优先安排有危旧房改造项目的村庄进行村庄规划调整修编,对于其他有条件的村庄,在村庄规划修编方案中,明确危旧房改造项目的拆建和新建住宅用地规模、范围及建设实施计划。对准备实施的农房集中建设改造项目,要本着尊重农村风俗习惯、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突出乡土文化特色、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原则,统一组织编制详细规划,把握好建设规模和功能定位,并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周边环境建设,提高新村建设的品位。参考先进地区的有效经验,提供新农村住宅通用图集,调整充实设计方案,按照高、中、低三类需求,分别设计不同占地面积的户型,方便群众选择使用。

  2.政策调整、规范操作。截至目前,临安市在开展危旧房改造工作仍然执行《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08〕4号文件),文件规定,新建补助标准为五保户、低保户、一二级残疾户260元每平米,改建补助为120元每平米,修缮补助为50元每平米。从目前的工作现状来看,实施意见已经严重滞后于实际需要,特别是在救助名额、救助额度等方面已远不能满足现阶段救助工作需求。参考周边县市工作开展情况,均在省、杭州市下达任务数的基础上自加压力增加改造任务。建议重新修订2013年至2015年的住房救助实施意见,增加财政投入,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同时建议改变资金管理模式,明确镇街承担责任,根据经济实力情况确定镇街分担比例,拨付模式由“分类分次”拨付变更为验收合格后通过银行账户直接拨付救助对象。

  3.强化服务、分类指导。各镇街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专司此项工作,要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制定临安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管理、技术指导及验收办法,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严格的建房责任制、验收责任制及验房备案制度;推行全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选址、施工等关键环节质量关,真正把农村危房改造成“满意房”、“放心房”。在旧危房改造过程中,各镇街应该建立组织,落实专人,对所在的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全程的巡查监督。规划建设部门应落实好项目实施监督、验收等工作,同时要强化对社会工匠使用技术培训,确保持证上岗;国土部门应做好土地巡查,督促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民政部门要做好对困难家庭、低保家庭的资格核查工作等。村两委干部要强化政策引导,宣传惠民政策的优越性,帮助解决农民建房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提高困难群体实施危旧房改造,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同时要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的有效手段,建立起政府、企业、银行、社会多渠道融资的有效平台,为危房改造项目的启动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4.注重结合、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土地法规、建房政策、民生稳定等方方面面,要善于做好结合文章,做到统筹推进。一是与“绿色家园、富丽山村”创建工作紧密结合,把农村危旧房作为绿富创建的硬性指标纳入考核,做到创建村无危房;二是与大项目建设相结合,通过与科创新城、临余公路、镇街工业平台等大项目建设相结合,落实项目所在区块危房改造工作,发挥以大带小,以面带点的工作效应;三是与“三改一拆”、下山移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相结合,对项目所在地的危旧房进行改造,对“一户多宅”的违法建设通过产权置换成为住房困难群体的住宅,避免资源浪费;四是与城中村改造和中心镇、中心村培育建设相结合,积极引导困难群体转变思想观念,通过“二合一”“二选一”模式,拆除危旧房,实行多高层公寓安置,提高生活品质;五是与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相结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考虑周边危旧房改造工作,打破行政界限,多村打包实施。总之,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认真研究梳理和综合运用土地审批、政府奖补、规费减免等各项政策措施,搞好增减挂钩和土地收储、出让,确保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

  5.加强宣传、政策引导。注重多形式多渠道向群众讲政策、讲规划、算造价,做到政策规定、补助对象、补助标准“三公开”,让农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基本政策,消除依赖心理。务求评审制度公开透明,采取“本人申请—群众推荐—小组评议—张榜公示—村级审核—镇街复审—市级审批”的程序,合理确定改造对象,保证评审过程公开透明,杜绝优亲厚友现象,使危改工作得到群众公认。强化政策的宣传,通过法规、政策宣传册,以及组织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对现有的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学习,使得广大的农村群众在危房改造中知道该项工作针对的对象以及开展方式、救助标准、救助程序要求等内容。加强对土地管理法上“一户一宅”等规定加强宣传学习,从而在根本上改变农村建新不拆旧的局面。通过典型示范,抓好农村新型住宅的宣传推广应用,引导农村居民使用新型节能环保建筑材料、先进设计和工艺,把农村住房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经济实用、造型美观、经久耐用的“百年住宅”。给农村危旧房户尤其是困难群众以舒适、实用、安全的居住环境。

  以上就是2016年杭州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全文解读

上一篇2016年四川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全文解读

下一篇2016年成都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全文解读

党政法规本月排行

党政法规精选

党政法规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