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是每一个劳动者结婚时应当享有的假期。各省市婚产假陆续出台,那么,辽宁省的晚婚婚假是否取消?婚假是多长时间?享受婚假的条件是什么?小编带您一起来看一看。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是:
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村村民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相应待遇。
故辽宁婚假最长为:
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具体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7天(不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7、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小编有话说:看到辽宁的婚假规定,小编觉得晚婚假也太短了,不应该是全国最短的晚婚假。婚假新规定2016年:1月1日全面放开二孩之后,全国各地陆续出台当地法规。据了解,辽宁省的地方性法规还未出台,生育二孩是否违规?记者从沈阳市政协会议小组讨论上了解到,今年1月1日起,在沈阳出生的二孩均按照国家法规执行,属合法生育。
辽宁二胎产假多少天?晚婚婚假多少天?
二孩产假如何执行?
目前仍按照现政策执行。辽宁省条例明确指出:“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享受本条款规定的生育第一个子女时的相同待遇。”待辽宁省条例修正后,再按照文件执行日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