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6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安徽省保险新政策出台

发布时间:2016-03-16作者:27资讯网来源:www.27zixun.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党政法规 手机阅读
《安徽省2016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安徽省保险新政策出台》由作者投稿编辑于2016-03-16 收集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从2015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增加基本养老金:

  1.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em>老人</em>相依】_森雅M80论坛图片集锦_汽车论

  2.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2015年12月份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以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三)适当倾斜。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对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按照本通知进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上一篇2016年广西省两会民生热点话题,广西省两会看点与提案汇总

下一篇新疆2016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新疆保险新政策出台

党政法规本月排行

党政法规精选

党政法规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