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州党费缴交标准,广州党费收缴使用规定】由27军事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由于2016相关政策还未出台,所以沿用2015以及之前最新的党政法规。
全国是统一的 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党费只是上交上一级,上一级不再向上级提交,它是维持交党费的根本保章,实现奖金,奖品,鼓励,赞助等维持内部的日常开销。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年广州市党费缴纳标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的内容,希望能帮到网友们。
广州市党费收缴标准2016年
一、党员管理
(一)组织关系转入条件:凡是在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工作单位未设立党组织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党委。
凡人事关系转出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必须转出。
(二)组织关系转移流程:
1、转入流程: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必须按照“同级”转接的原则。
广州市内:凭原单位党委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转入“中共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委办委员会”;
广州市外(含省外):必须先到广州市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简图如下:
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时要如实填写《中国南方人才市场流动人才党员登记表》,领取《中国南方人才市场流动人才党员管理手册》。
2、转出流程: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由党员到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党委办理转移手续。
转出市外或省外的,党员在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党委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再到广州市委组织部办理转出手续。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至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后,要积极参加由南方人才市场编定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履行党员义务,按时交纳党费。
(四)长期(半年以上)在外地工作的党员,须办理《流动党员证》,并按流动党员规定管理;出国(境)学习或定居的党员,须填写《出国登记表》,并按《党员出国(境)的党籍处理办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