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辽宁省高温津贴发放时间

发布时间:2016-06-21作者:27资讯网来源:www.27zixun.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党政法规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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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辽宁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辽宁省高温津贴发放时间】由27军事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由于2016相关政策还未出台,所以沿用2015年以及之前最新的党政法规。

进入六月,气温连续走高,近日更是突破30℃。南方等地纷纷推出6月起达到一定温度企业需支付高温补贴的政策,辽宁省情况如何?

 

  目前,辽宁省执行的仍是人社厅等多部门在2014年下发的《关于调整辽宁省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7月、8月、9月三个月,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露天作业,用人单位需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支付高温补贴。

 

  私企员工是否也可享受?

 

  《通知》明确指出,发放范围为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私企员工也在范围内。

 

  如何界定高温标准?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在每年7月、8月、9月发放。

 

  未出全勤能享受高温津贴吗?

 

  对从事高温岗位作业的劳动者未能正常出勤的或者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岗位作业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及从事高温岗位作业的实际天数进行发放。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温作业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对从事室内高温岗位作业的劳动者,应以本通知月支付标准为计算基数,按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实际天数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_图片_互动百科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高温津贴吗?

 

  用人单位支付高温津贴所需资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计入企业工资总额。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调整津贴标准增加的工资在挂钩工资基数外单列。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降低或扣减劳动者工资,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单位高温补贴低于200元怎么办?

 

  根据工作需要,用人单位已自行制定高温岗位补贴低于本规定标准的,应按本规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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