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苏州市中不动产统一登记流程,苏州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发布时间:2016-08-01作者:27资讯网来源:www.27zixun.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党政法规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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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苏州市中不动产统一登记流程,苏州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由27军事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由于2016相关政策还未出台,所以沿用2015以及之前最新的党政法规。

 根据国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按照国家、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总体部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自2016年1月5日起,市区(姑苏、吴中、相城、虎丘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构和职责

  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编制划转的通知》、《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组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通知》,苏州市国土资源局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虎丘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作为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承担具体不动产登记事务工作。

  二、实施区域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区域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虎丘区。上述区域自2016年1月5日起,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由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吴中分中心、相城分中心、虎丘分中心)受理申请,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原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三、业务类型

  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

  四、办理地点

  1、苏州市干将西路1018号,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国土局一楼窗口),服务电话:68633216;

  受理区域范围:姑苏区。

  2、苏州市人民路1058号二楼,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驻人民路窗口,服务电话:65214572;

 

  受理区域范围:姑苏区。

  为便于单位和群众进行房产交易申报和缴纳相应税费,对因房产交易申请不动产登记的,请至人民路窗口申报。

  3、吴中区宝带东路264号,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吴中分中心(区房产交易中心窗口),服务电话:66051153;

  受理区域范围:吴中区。

  吴中区孙武路(太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大楼东侧房地综合楼),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吴中分中心(度假区窗口),服务电话:66317860;

  受理区域范围:吴中区。

  4、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城分中心,服务电话:67591828;

  受理区域范围:相城区。

  5、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路2号新创大厦二楼东,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虎丘分中心,服务电话:68255830;

  受理区域范围:虎丘区。

  苏州市高新区科普路50号行政中心三楼,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虎丘分中心,服务电话:68753076;

  受理区域范围:虎丘区(仅受理不涉房产的土地登记业务)。

  五、特别说明

  1、房产交易管理职责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2、为平稳衔接过渡和便民利民,自2015年12月28日起申请房产登记或土地登记的都可以按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提交材料,2016年1月5日开始发放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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