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新山东养老金上调情况, 山东养老金上调金额

发布时间:2016-10-22作者:27资讯网来源:www.27zixun.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党政法规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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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最新山东养老金上调政策解读

  退休人员定额每人每月增加125元、退职人员定额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对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含按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的人员),仍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普遍调整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第二部分是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退休人员缴费年限长短划分为7个档次,月增加额为30至90元;第三部分是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退休(退职)人员2015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增加。

  济南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与往年不同,此次全省调整养老金采取了定额调整与挂钩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体现长缴多得;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缴多得,进一步加强养老金调整办法的效率和激励功能。”

 

  此外,此次调整养老金还采取了适当倾斜的办法,针对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按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三个年龄段,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刚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50元、150元和280元。

  “建国前老工人”:

  红军时期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555元,抗战时期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475元

  对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此次养老金政策规定,红军时期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555元,抗战时期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475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395元。

  “五七工”、“家属工”:

  定额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据悉,对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办理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也将调整养老金标准。

  具体调整也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定额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第二部分是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第三部分是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2015年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

  在适当倾斜办法中,政策规定,对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刚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30元、20元和40元。

  以上就是2016年最新山东养老金上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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