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发布楼市调控政策 深圳楼市新政要点解读

发布时间:2016-03-30作者:27资讯网来源:www.27zixun.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范文报告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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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5日晚间,深圳市政府发布楼市调控政策,强调新政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那么新政策有哪些要点内容呢?27军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解读!欢迎查看!

  最主要的有:非深户在深圳购房,社保缴满年限由此前的 1 年提高至 3 年。首套房还清房贷,购买第二套房时,首付由 3 成提高至 4 成。

  2015 年,深圳市房地产市场量价齐升,商品住房价格在全国持续领涨;2016 年,市场继续保持高位运行,房价继续快速增长,普通居民与人才家庭住房问题更加突出。官方称,此次新政的出台,以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目标,通过供给侧发力与需求侧管理相结合,通过增加住房市场有效供应和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稳定住房市场供求关系,保护居民合理住房需求,抑制市场投机炒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社保 1 改 3" 将降低投资客占比

  根据新政规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 2 套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 3 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 1 套住房。

  2014 年官方数据显示,深圳有 731.29 万非户籍人口。中原地产分析师龚敏认为,对非户籍购房的限制直接影响了该人群购买首套房。刚来深圳不久的年轻人,没有满足入户条件,但有实力的刚需购房者,就此被拦在买房门外。但是关于社会保险缴纳年数的规定也可能是短期政策,如果房价可以保持稳定或被打压下去,政府亦可随时调整该政策。

  中原研究中心认为,社保 "1 改 3" 将在提高入市门槛的基础上,降低投资客入市速度和成交活跃度,抑制市场成交量,达到控制房价快速高涨的目标,同时根据深圳中原研究中心监测,投资客中非深户的比例在 40% 左右,在全市成交占比约一成。所以说,一旦 " 社保 1 改 3" 政策实施,投资客占比将会有所下降。

  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高杠杆

  新规提出,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近 2 年内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最低 3 成;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近 2 年内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执行最低 4 成。

  深圳此前规定为:首套房还清房贷,购买第二套房时,依然算首套房。这就是所谓的 " 认贷不认房 ",首付依然可以 3 成。此番新政出台,首套房还清房贷,购买二套房首付要 4 成。目前深圳购买一套普通住房,大多在 400 万元左右,首付增加一成,就要求首付资金要多出 40 万元,这提高了购房成本。

  业内人士表示,去年深圳楼市杠杆太高,此新政对于抑制高杠杆也有一定作用。

  深圳中原研究中心经理王飞表示,此次政策是预料之中的。目前市场来说已有降温,观望情绪浓厚,很大一部分因素也在于政策不明朗,对于现在处于高位的深圳楼市来说,提高购房门槛和加大首付比例效果还是会立竿见影。此次新政会更进一步抑制投资客的入市动机,加重市场观望情绪,降低市场成交活跃度,买方市场有望再次来临。

  房价大幅跳水可能性不会有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自 2015 年 4 月深圳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增速 " 翻红 " 以来,深圳房价持续走高,从 2015 年 4 月的同比增长 0.7%一路升至 2016 年 2 月的同比增长 56.9%。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数据显示,2016 年 2 月深圳新房成交均价再创新高,每平方米 48095 元,同比增长 72.12%。

  针对大幅度上涨的房价,世联行高级研究经理刘文春认为,目前需求是有弹性的,此次政策收紧,一部分需求就会退下去,或者转战别的城市。但目前全国的政策还是特别宽松的,尤其今年还会有降息降准的空间,外部的流动性很充裕,在这种趋势之下,房价波动幅度可能在 5% 左右,房价不会有大幅跳水的可能性。

  美联物业深圳及惠州区董事总经理江少杰则表示,新政一出会引发观望情绪,成交量下降,时效估计在半年左右;由于政策将影响投资客入市,抑制炒风,对于深圳房价快速上涨具有一定的缓冲作用,短期内深圳的房价有望平稳发展。(深圳晚报记者 程安逸)

  新政速览

  1. 多渠道增加住房供应

  2.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 十三五 " 期间全市筹集建设 40 万套、有效供应 35 万套人才安居和保障性住房。

  3. 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近 2 年内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最低 3 成;

  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近 2 年内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执行最低 4 成。

  4. 完善购房政策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 2 套住房;

  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 3 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 1 套住房。

  5.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坚决依法打击和查处虚假 " 日光盘 "" 捂盘惜售 "" 阴阳合同 " 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经营行为。

  6. 加强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

  结合前期全市首付贷风险排查情况,继续开展全市金融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首付贷、众筹购房、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

  商业银行应加强对购房首付款的来源核查。

  附文件: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深府办〔2016〕12 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要求,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多渠道增加住房供应

  加大住房供应力度,通过增加居住用地供应、盘活闲置土地、加大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力度,从供给侧加快住房有效供应,平衡供求关系。

  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十三五 " 期间全市筹集建设 40 万套、有效供应 35 万套人才安居和保障性住房,进一步完善多渠道、分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

  三、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近 2 年内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最低 3 成;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近 2 年内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执行最低 4 成。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指导各商业银行分类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各商业银行应严格执行并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风险控制。

  四、完善购房政策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 2 套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 3 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 1 套住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五、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加强全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经营。推动全市诚信信息联网,形成监管合力,实现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的联动。坚决依法打击和查处虚假 " 日光盘 "、" 捂盘惜售 "、" 阴阳合同 " 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经营行为。

  六、加强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

  结合前期全市首付贷风险排查情况,继续开展全市金融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首付贷、众筹购房、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自律功能,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规范经营。商业银行应加强对购房首付款的来源核查。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市政府办公厅

  2016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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