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宁波房产新政策出台 宁波房产新政16要点解读

发布时间:2016-03-28作者:27资讯网来源:www.27zixun.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范文报告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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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日起到3月31日,宁波市《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宁波市住建委官网公示,征求市民意见。下面27军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解读,新政策出台后可能带来的“福利”!

  《意见》第一次提出,今后宁波要以满足新市民的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建立购房与租房并举的住房制度。

  买卖房屋,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住房信贷政策拟进一步放宽。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20%;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记得是“普通”,也就是140平方米以下哦,最低首付比例30%。

  至于公积金支持个人购房方面,《意见》提了两个年度目标:一个是公积金缴存人数在2016年要净增8万人以上。扩大公积金缴纳面,相当于就是扩大可以贷取低息公积金购房人群的覆盖面,提高一个家庭可以贷取的公积金的总量。

  此外,公积金贷款还将继续落实好已出台的政策。如在最高贷款额度方面,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户;降低购房贷款首付比例方面,首套房及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商品房首付比例为20%;保证应贷尽贷方面,继续实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转商业性个人住房贴息贷款政策等。

  契税补贴延长至年底

  按照《意见》,现行的市民购房补贴政策(补贴所缴契税的50%),拟从原定的6月30日止延长到12月31日。其中购买商业、办公用房的,补贴比例调整到80%。

  《意见》还要求加快补贴发放速度,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在购房户缴纳税费时一并办理购房补贴手续。

  《意见》还提出,拟对人才发放租房补贴。对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技师学院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且在甬无房的,给予本科、技师每月不低于300元、硕士及以上学历每月不低于600元的租房补贴,连续补贴不少于24个月。

  个人可以买公寓楼了

  加快非住宅楼盘的消化,也是房产新政的重要内容。

  《意见》取消了公寓式(酒店式)办公用房销售对象仅限于企业法人的限制,换言之,个人也可以购买公寓楼了。

  《意见》还提出,要搭建专业化的商业办公用房供需平台,畅通供求信息。鼓励企业制定合理营销策略,加快商业、办公楼盘的去库存;对引进企业鼓励通过市场解决商业办公及配套用房;对于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经批准确需安排的办公用房或业务用房,原则上通过购买或租赁方式筹集;对于电商、众筹、科创、孵化等行业需要的一些空间和平台,要求各地坚持以需求为导向,通过收购或租赁待售商品房,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和服务来提供。

  申请住房保障更容易

  《意见》要求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稳定就业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

  2016年全市新增住房保障户目标定在4000户以上。

  农民进城买房更加方便了

  农民购房入户是大家十分关心的话题。《意见》指出,各地可以适度调整购房落户政策,鼓励农民进城购房。

  为帮助农民解决购房资金问题,《意见》提出,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村居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保险,提高对农民等群体进城购房的金融服务水平。

  探索开展农村林权、土地承包权、农村居民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抵押和交易流转制度或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拓展农民进城购房资金来源。

  同时,推进稳定就业农民工建缴住房公积金,建缴住房公积金的农民工可以同等享受公积金贷款政策。

  棚户区改造力度将加大

  今年全市新启动改造500万平方米,其中城镇危旧房改造300万平方米,城中村等集体土地房屋改造200万平方米,两者货币化安置率要争取达到90%和50%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提出,对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启动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政府其他征地拆迁项目也要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对于必需的安置房源,通过盘活存量房源或收购商品房等方式筹集。

  购买新房,品质会更有保障

  《意见》提出,要完善房地产项目配套。

  对于新出让房地产开发用地,应优先安排配套设施较为完善、开发建设条件相对成熟的区块。加强房地产在建项目及所在区域的配套。对已建成的楼盘要组织清理,完善包括停车、公共服务等设施配套,提升楼盘品质和管理水平。

  《意见》还提出,要加强对房地产项目土地出让、规划审批、开工建设、竣工验收、房屋销售全过程的监管。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逐步推动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住房。推行住宅精装修交付,逐步提高精装修比例。开展住宅质量通病防治,提高房屋建设质量。积极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房地产经营者销售商品房或提供房屋居间代理服务,应当依法实行明码标价。

  不买房,租房住也是不错的选择

  《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建立购房与租房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不愿或不具备购房能力的常住人口,通过租房方式解决居住问题。

  为此,《意见》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存量房源向社会出租,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的运作模式。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存量住房房源向社会出租的,按实际缴纳相关税收额度的80%给予补贴,实施时间暂定为三年。

  支持机构和个人通过租赁或购买住房开展租赁经营,鼓励居民出租住房。

  此外,《意见》还提出了保持房地产用地供需基本平衡,实行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与存量消化时间挂钩制度,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加大对困难企业帮扶,鼓励房地产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等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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