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省低保新政策,河南省低保申请条件】由27军事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由于2016相关政策还未出台,所以沿用2015以及之前最新的党政法规。
日前,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省城乡低保的规范化管理。那么,新政何时实施,我省申请低保的程序和认定标准是什么,哪些人能够享受低保,在对低保对象的监督上又有哪些办法和举措?针对这些问题,省政府门户网站将联合大河网、河南日报《焦点网谈》特邀河南省民政厅副厅长李长训参加专访活动,对《意见》进行权威解读。
主题:解读我省城乡居民申请低保新政策
时间:2013年8月20日下午15:30(星期二)
地点:河南日报报业大厦
嘉宾:河南省民政厅副厅长 李长训
访谈现场
省民政厅副厅长 李长训
8月20日,河南省民政厅副厅长李长训做客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对我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进行权威解读。
【认定】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成基本条件
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李长训表示,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
一是户籍状况。低保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申请人须是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条件的,有权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二是家庭收入。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按照统计部门统计口径,以实际核定收入计算。
三是家庭财产。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主要包括:现金、存款以及有价证券、机动船舶、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房屋、债权、其他财产等。城镇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原则上不得拥有两处及两处以上房产。
【申请】
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申请
李长训介绍,从2014年起,我省收入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可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村(居)民委员会不再受理个人申请。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为提交申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要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出具诚信承诺书和授权委托书,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