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盐城土地流转新政策,关于盐城土地流转新政策全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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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农村土地流转是加快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土地高效利用、催生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途径,它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近年来,盐城市在积极响应并落实党中央有关土地流转的政策、法律法规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些许不足,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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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土地流转;土地流转形式;现状;不足;对策

  农村土地资源,按不同的分类标准,有不同的类型:按土地资源的所有者区分,有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之分;按土地用途区分,有建设用地、农用地和宅基地之分。本篇所讲的农村土地资源流转,是针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而言的。农村土地流转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承包地使用权流转。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进城务工农民数量的增多,土地流转的形式逐渐多样化,土地流转的市场逐渐规模化。据农业部统计,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国土地流转总面积约为2.7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1.5%,全国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超过270多万户。通过土地流转,已经实现了农村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的连片生产经营,在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生产成本的同时,也增加了农民收益和农业效益。

  一、对盐城市土地流转形式的分析

  我国政府通过立法的方式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式作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都有涉及,目前主要适用的农村土地流转方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和入股。据统计,截止2009年底,盐城市土地流转总面积已达到192.75万亩,占承包总面积的23.9% ,流转土地形成规模经营面积达109.5万亩。本次对盐城市土地流转形式的调查下发了500份调查问卷,收回有效问卷446份,其中,有土地流转经历的为278人,占总调查人数的62.3%。下文我们将分析盐城市主要采用的土地流转方式、各种流转方式在土地流转中所占的比例及各种流转方式的适用情形。

  1.转包形式

  转包,就是农户将自己承包地的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农户从事生产经营,自己保留承包权的一种土地流转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在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中比较普遍,在盐城市土地流转中,也是流转面积最大并且所占比例最高的一种流转方式。统计数据显示,盐城市通过转包方式流转的农村土地总面积约占流转总量的45%。在446份有效问卷中,有土地流转经历的278位被访者中有99位采用了转包的流转方式,而在未曾有过土地流转经历的168位被访者中有82位表示首选转包的方式流转土地,可见转包是农户容易接受的土地流转方式。调查发现,75%的转包方式是发生在农户之间的小面积转包,只有25%的承包地转包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出面主持,将连片的承包地转包给企业或者种植大户。农户之间的小面积转包大多发生在亲戚或者近邻之间,也就是比较熟悉的农户之间,因为自己有了新的就业门路,为了避免土地撂荒,而将土地使用权转包给其他农户,自己保留承包权,一旦失去了就业机会仍有土地作为生活保障;企业或者种植大户成片接包农户的承包地,基本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出面主持的,为了发展当地特色的开发性农业,以进行规模化、专业化生产,也离不开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支持。

  2.出租形式<em>土地流转</em>靠信托点石成金

  出租,是农户将自己承包地的使用权租赁给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从事生产经营,自己保留承包权,并由受让方支付租金的一种土地流转方式。受让方租赁土地,主要为了进行大规模生产,发展产业化农业。统计数据显示,盐城市通过转包方式流转的农村土地总面积约占流转总量的21%,所占比例仅次于转包流转方式。在446份有效问卷中,有土地流转经历的278位被访者中有39位采用了出租的流转方式,而在未曾有过土地流转经历的168位被访者中有26位表示会采用出租的方式流转土地。出租形式流转土地,可以使农民获得固定土地收益的同时转移劳动力,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又可以吸引外资,推动农村经济的产业化发展,提高土地的生产效益。

  3.互换方式

  互换,是农户之间为了生产需要或者耕种方便而发生的相互交换土地使用权,不改变土地承包权的一种土地流转方式。统计数据显示,盐城市通过互换方式流转的农村土地总面积约占流转总量的8%,在土地流转方式中所占比例最少。在446份有效问卷中,有土地流转经历的278位被访者中有13位采用了转包的流转方式,而在未曾有过土地流转经历的168位被访者中有22位表示为了方便耕种会采用互换的方式流转土地。互换方式起初就是农户自发的一种行为,因为政府在分配承包地时会考虑到土地质量好坏与各户人口数量均匀分配,势必造成地块分布松散,农户为了方便耕作而自发互换土地使用权;发展到现在,有时为了统筹规划产业带,基于连片种植的需要,也会由村集体出面主持互换。但是对于互换承包地,自己是否有处分权及是否有权决定互换土地的方式,各人意见不一。通过对射阳县特庸镇盘洋村100户农户的随机走访发现,村里75%的农户认为自己有处分权,无需经过村委会或村长的同意,可以自行互换。其中有60%的人认为互换只要通过口头协商就可以,信用第一;而剩下15%的农户认为还是应该签订书面合同,以便以后的违约维权。

  4.转让方式

  转让,是农户将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自己退出承包合同的一种土地流转方式。统计数据显示,盐城市通过转让方式流转的农村土地总面积约占流转总量的11%。从该数据得知,实践中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情形不多。在446份有效问卷中,有土地流转经历的278位被访者中有16位采用了转让的流转方式,而在未曾有过土地流转经历的168位被访者中有23位表示会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或者是否有长久的就业门路决定是否选择转让方式流转土地。也就是说转让方式的土地流转在一个地区是否发达,与该地区的经济状况有一定的联系。因为转让方式的土地流转实质上就是农户放弃部分或者全部农村承保地的承包经营权,农户将永久性的失去部分或者全部的承包地。而土地是农户生存的根本保障,只有经济条件较高并且非农收入相对稳定的农户才会为了安心从事非农产业经营而转让承包地。一般情况下,即使是从事非农经营的农户也不会轻易将土地转让,他们已将土地视为保险田,一旦非农经营失败,还可以将土地作为生计的来源,所以他们宁可将土地撂荒,也不会愿意转让。   5.入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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