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贫困生补助标准,辽宁省大学生贫困生申请】由27军事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由于2016相关政策还未出台,所以沿用2015以及之前最新的党政法规。
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岳巍)“不会让任何一名学生因为贫困上不起学。”这是我省对贫困学子的承诺。
昨日,省教育厅召开新闻通气会,从现在开始,拿到录取通知书的贫困学生就可以凭借相关资料到当地的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了。
生源地贷款 贷款期限最长14年
现在国家已经设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我省除大连外所有城市的学生均可以申请。
学生只要被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的就可以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还款期限很长,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2年开始按贷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另一个优惠政策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拿录取通知书到当地资助中心审核
按照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全部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满足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其他贫困家庭等其中一条就可以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资助中心或所就读高中领取并填表,然后经过审核就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