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宁省幼儿园收费标准一览,辽宁省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通知】由27军事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由于2016相关政策还未出台,所以沿用2015以及之前最新的党政法规。
为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幼儿园及幼儿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2]93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幼儿园收费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规范幼儿园收费项目
(一)规范基本收费项目
幼儿园基本收费项目由现行的保育费、杂费、管理费、代办费,统一规范为保教费;提供寄宿服务的,增设住宿费项目。
1、保教费是指幼儿园向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收取的费用。保教费主要用于幼儿园的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难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2、住宿费是指幼儿园向在园寄宿的幼儿提供住宿服务收取的费用。
(二)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1、服务性收费指幼儿园在完成正常保教任务外,经幼儿家长自愿选择,为在园幼儿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包括:
(1)伙食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生活提供伙食的,可收取伙食费(含营养点费)。伙食费按月收取,按月结清,多退少补。
(2)校车接送费:坚持自愿原则,由幼儿园和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收费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2、代收费指幼儿园为方便幼儿在园生活,在幼儿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包括:
1)意外伤害保险费:个人自愿加入并由幼儿园代收代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床上用品费。新生入园时,幼儿园统一配置、一次性收取的由家长自愿选择的被褥及床单、被套等床上用品费用,按实际进价收取。
二、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
(一)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1、保教费收费标准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省级实验(示范)园260元/生•月,市级示范园220元/生•月,市级一类园200元/生•月,市级二类园160元/生•月,市级三类园140元/生•月,达不到最低类别幼儿园最高100元/生•月。各镇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收费标准在以上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园所类别,下浮10%和20%执行。省级十佳幼儿园参照省定标准执行。
2、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收费标准由当地教育部门提出意见,经当地物价、财政、教育部门会审后,报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