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肃省幼儿园收费标准一览,甘肃省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通知】由27军事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由于2016相关政策还未出台,所以沿用2015以及之前最新的党政法规。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2014〕9号)和《甘肃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甘教厅〔2015〕19号),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日常运转,提高保教质量,改善办园条件,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现制定我省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一、适用范围
全省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公办幼儿园。
二、经费来源
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各级财政拨款,二是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的保教费(免保教费补助收入)。
三、生均标准
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城市1400元/生.年,农村1200元/生.年,其中:财政拨款标准为城市500元/生.年,农村400元/生.年。并根据学前教育发展与财力状况相应调整。
四、经费保障
各市(州)、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多方筹措经费,确保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和财政生均拨款(不含基本建设投入和教职工工资、津补贴、福利等)达到基本标准。
五、开支范围
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主要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师资培训、文体活动、办公、水电、交通差旅、邮电等费用;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和教玩具的购置;幼儿园房屋及仪器设备的租赁及维护修缮;幼儿体检和幼儿园安全及其他各项经常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