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三年内,全省将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10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100所;培训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和保育员15万名。并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落实学前教育投入主体责任,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通知》强调,2015年年底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出台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保障公办幼儿园经费投入和教职工工资待遇,确保公办幼儿园可持续发展。按规定程序调整保教费收费标准,将家庭负担控制在合理范围。
《通知》明确,三年内,全省将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10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100所;培训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和保育员15万名。并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落实学前教育投入主体责任,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通知》强调,2015年年底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出台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保障公办幼儿园经费投入和教职工工资待遇,确保公办幼儿园可持续发展。按规定程序调整保教费收费标准,将家庭负担控制在合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