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PM污染指数,吉林城市污染指数排名
全国多地空气显示“重度污染”,部分城市污染指数突破测量上限也是大气污染和雾霾天气灾害较为严重的区域。
吉林省9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全部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开展监测和评价,吉林省9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优良级天数比例在64.0%-86.3%之间,全省平均73.7%。
在所有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最高,为76.8%;其次是O3,为14.9%;再次是PM10,为8.6%。
全省各城市降水pH年均值为6.53,呈中性。酸性降水主要集中在图们市和珲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