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厦门中小学安全教育宣传,厦门中小学安全知识讲座

发布时间:2016-07-27作者:27资讯网来源:www.27zixun.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范文报告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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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厦门中小学安全教育宣传,厦门中小学安全知识讲座】由27军事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由于2016相关政策还未出台,所以沿用2015年以及之前最新的党政法规。

2015年,全市教育系统要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在前、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突出红线意识、法治思维,扎实开展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和“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创新安全教育与管理方式,健全和规范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丰富校园安全文化内涵,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努力为我市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

 

  一、构建长效机制,增强综治安全工作实效性

 

  1.全面深化“两项创建”工作。进一步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创新创建载体,丰富创建内涵,强化创建措施,巩固创建成果,增强创建实效;不断完善创建考评激励机制,把“两项创建”实效作为精神文明、党建先进评选和绩效考评的前提条件,纳入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重点和目标责任制考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形成精品特色,确保完成2015年辖区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及“平安校园”等级创建评审达标率不低于65%的任务目标。

 

  2.健全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体系。严格按照闽教安〔2012〕7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全员参与、分类治理、自查自改、动态监控、闭环管理、联防联动长效机制,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制度、报备制度、日志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做到隐患整改预案、措施、责任、资金、时限“五落实”,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和管理信息化,及时总结推广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经验。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各学校每月至少进行1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行动,并每月30日前通过厦门市学校安全管理网学校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填报《福建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3.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教育系统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教安〔2014〕19号)文件精神,加强校园治安防控网建设,提升治安防控科技化水平。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消控、一键报警等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和管控,升级和完善学校门禁系统。强化校园周边综治防范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闽教安〔2014〕2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综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健全完善部门协同的齐抓共管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秩序、文化娱乐场所、食品市场、网络诈骗和“护校安园”、“清剿火患”、“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请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每季度定期对校园周边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摸底,列成清单,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于每季度末月的30日前报市教育局未保办(电话:2135575,传真:2667751,电邮:xmswbb@163.com)。

 

  4.强化队伍建设与岗位培训。按照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治安保卫工作的通知》(厦公综【2010】117号)要求,加大区、校两级安全管理(保卫)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与考核力度,逐步配齐配强专职安全管理(保卫)人员。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有计划地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学校负责人、安保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市、区、学校三级岗位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将安全教育及管理内容纳入各级进修学校(院)开展校长、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师训干训的必修课程。各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所属民办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和岗位培训工作的指导,加大检查督查和考核力度。

 

  5.完善安全信息收集、报送制度。加强学校和班级综治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和行为动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问题学生和教职工的思想引导、心理疏导、行为管控和台账管理,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规定,切实履行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职责,确保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报送和有效处置,杜绝迟报、瞒报、不实报现象的发生。工作特色亮点和成绩经验请及时通过厦门市学校安全管理网进行网上投稿或发邮件到市教育局未保办(xmswbb@163.com)。

 

  二、注重安全教育实效,提升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6.全面落实安全教育课程。继续推进综治安全法规、知识进校园进课堂,做到安全教育课程、课时、教师、教材、教研和考核“六落实”,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每学年安全教育课程不少于12课时,并列入正式课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必须安排一节安全教育课。安全教育进课堂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按照闽教安〔2014〕22号文件要求,完善市、区中小学公共安全课程教学师资培训体系建设,举办优质特色课程观摩评比活动,提高公共安全教育课程的实施水平。开展“福建省安全教育信息化网络平台”应用操作培训,组织线上安全教育活动,实现安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

 

  7.扎实开展安全教育主题(专题)活动。组织开展第二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第八个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综治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6.26毒品预防宣传日、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及特种设备、水上交通安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重视抓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体验式生命教育和平安暑期、寒假专项作业等教育活动。突出校园防范恐怖袭击的内容,将《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作为教学辅助读本,争取增加向师生发放的数量。深入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建立学校、家庭和社区毒品预防教育衔接机制,普及家庭防毒知识,强化社区禁毒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社会实践基地等阵地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积极协调公安、交通、消防、地震、气象等有关部门支持,在各类校外教育实践场所布置、开设一系列安全宣传教育功能室及专题讲座;加强与广播电视、手机媒体、公交电视、户外传媒合作,大力宣传普及安全基本常识,及时报道安全工作特色亮点和成绩经验。利用家校平台、手机短信、校讯通等信息技术,加强学生安全家庭教育和社会宣传,营造保障学生安全的家庭和社会良好氛围,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

<em>校园安全</em>标语素材图片

  8.加强应急逃生疏散演练。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全面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建设,将安全演练纳入学校常规管理,高等学校每两个月、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以上防地震、防火灾、防踩踏、防暴恐等应急疏散演练,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防暴恐应急疏散演练。做到教职员工、学生全覆盖,并定期组织地震专家、消防官兵、公安民警等专业人员到学校指导师生演练开展。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情况,对发现不足之处及时修改完善,调整充实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师生应急逃生避险和自救自护能力。

 

  9.创建校园安全文化。重点夯实校园安全物质文化、构建校园安全制度文化、培养学生安全行为文化、凝聚校园安全精神文化。培育打造一批校园安全文化创建样板(示范)校,每个区至少确定3所样板(示范)校。会同有关部门深化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震减灾等安全示范学校建设活动,依托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或其他社会教育资源,建立学生安全教育训练基地,不断丰富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内涵。

 

  三、突出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0.有效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加强宣传引导,开展警示教育,建立防溺水、防交通事故每日提醒警示制度,即在学校进出门口显目位置设置显目的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牌,利用每天上、下午放学前最后一节课下课前,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同时,各学校要创造条件开辟游泳场所,开设游泳安全课(讲座),帮助学生掌握游泳安全知识技能。要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通过家访、《告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发布学生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推动建立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制度和联防联控机制,主动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村(居)和社区,广泛深入地开展重点水域、路段安全管理及排查巡查,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减速坎(带)、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努力降低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发生率。

 

  11.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召开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功能作用,建立校车信息管理系统和安全管理台账,完善校车数据库建设。继续做好过渡期非专用校车的更换管理工作,规范校车登记和标牌办理流程,确保全市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专用及非专用校车标牌配备率达100%,校车GPS安装率达100%。进一步推进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深入开展,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提请地方政府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寄宿制学生周末班车开通运营工作,进一步规范规模较大学校校园内交通安全及师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

 

  1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逐级下达并落实年度消防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开展专项督查,不断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条件、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管理制度措施,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户籍化”管理和火灾风险评估。明确学生宿舍、消控室、实验室、图书室、食堂餐厅等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设立单位消防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岗位人员,加强防火巡查和应急疏散演练,全面提升学校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提高火灾高危和消防重点单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四、落实岗位责任,构建履职考评体系

 

  13.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印发的《厦门市学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逐级签订并下达《2015年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创新学校综治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综治安全领导体系,推动综治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落实综治安全工作领导包干责任制,每位领导每年需到包干片区调研督查安全工作2次以上,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新格局。

 

  14.完善责任落实保障措施。修订《厦门市学校安全目标责任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加强对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检查考核和综合评定,组织开展半年督查和年终考评通报。切实把综治安全工作绩效作为一项硬指标,作为干部职工年终考评、评先评优、奖惩提拔的重要依据,列入“教育强县”、“两项督导”、“均衡发展”和文明学校等综合督政督学和教育督导评估指标。规范单位和个人抓综治安全工作实绩与选拔任用、晋职晋级、表彰奖励和创建达标时需事前书面征求综治安全管理部门意见的工作程序。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建立并落实考核奖惩、通报约谈、跟踪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管理不规范、安全问题突出的要采取函告、约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下发整改通知书、挂牌督办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要实行“一票否决”,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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