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离婚手续办理流程,烟台市离婚程序所需证件】由27军事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
办理协议离婚
所属部门(地区) 民政局
受理单位 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烟台市民政局
办理机构 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烟台市民政局
承办人员
联系电话 见“备注”
办理地址 见“备注”
乘车线路 口腔病医院 (北 297 米) 8路, 17路(南寨线), 18路, 28路, 45路, 47路, 49路, 55路东庄线
在线办理地址 无
许可期限 无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1号);
2.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3.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民发〔2003〕127号);
办理条件
①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②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③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④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⑤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⑥当事人持有相关规定的证件。
提交材料 内地居民:
①身份证;
②常住户口簿;
③结婚证;
④双方离婚协议书。
香港、澳门居民:
①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②身份证;
③结婚证;
④双方离婚协议书。 台湾居民:
①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②身份证;
③结婚证;
④双方离婚协议书。 华侨:
①护照;
②结婚证;
③双方离婚协议书。
外国人:
①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②结婚证;
③双方离婚协议书。
办理程序
①申请人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及相关材料;
②确认管辖权和当事人所持证件齐全有效;
③见证当事人阅知《离婚登记告知单》、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
④对证件、证明、声明书和离婚协议书进行询问、审查、核查;
⑤对符合条件的,打印《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离婚证》;
⑥收取《离婚证》工本费;
⑦颁发《离婚证》;
⑧不符合离婚条件的,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打印《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书》;
⑨归档。
收费标准 离婚证工本费每本4.5元
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民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249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523号)。
备注
-芝罘区民政局 6225023 芝罘区机场路40号;
福山区民政局 6356235 福山区区府街185号;
莱山区民政局 6718722 莱山区迎春大街133号附1号科技创业大厦A-733室;
牟平区民政局 4219210 牟平区东关路509号;
海阳市民政局 3222208 海阳市海政路44号;
莱阳市民政局 7268709 莱阳市大寺街68号;
栖霞市民政局 5212295 栖霞市腾飞路199号;
蓬莱市民政局 5642550 蓬莱市钟楼东路59号;
龙口市民政局 8517179 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行政中心12楼;
招远市民政局 8213725 招远市罗峰路209号;
莱州市民政局 2212627 莱州市北关街368号;
长岛县民政局 3212571 长岛县长山路66号;
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6396806 开发区金沙江路82号;
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6922212 高新区纬三路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