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最新户籍改革细则,北京户籍改革取消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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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北京最新户籍改革细则,北京户籍改革取消农业户口

  2016年北京最新户籍改革细则,

  公安部28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扎实有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下面是智坤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最新消息。

  

2016北京户籍制度改革最新消息

 

  会上,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强调,要吃透中央精神,研究制定更加积极、更加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推动完善更多领域、更大范围的综合配套改革措施。黄明表示,要突出重点群体,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和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等4类群体为重点,逐一研究落户政策,逐一提出解决方案。要突出重点地区,各地特别是大城市和东部地区城镇要在准确把握城市定位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落户政策,积极探索实施分区域分阶段落户。户籍人口占比低的城市,要加快提高户籍人口比重。要突出重点领域,推动有关部门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特别是要将农民的户口变动与“三权”脱钩,调动农民进城落户的积极性。

  户籍制度改革,这4类人将受益

  公安部要求,紧紧抓住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重点推进。

  突出重点群体,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和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等4类群体为重点,逐一研究落户政策,逐一提出解决方案。突出重点地区,各地特别是大城市和东部地区城镇要在准确把握城市定位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落户政策,积极探索实施分区域分阶段落户。

  户籍人口占比低的城市,要加快提高户籍人口比重。突出重点领域,推动有关部门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特别是要将农民的户口变动与“三权”脱钩,调动农民进城落户的积极性。

  重点解决这些人的落户问题

  对于人们普遍关心的特大城市、大城市的户籍政策,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部署会上表示,要抓紧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坚持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重点解决在城镇就业和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

  北京户籍改革取消农业户口

  户籍统计要注意三条原则

  关于开展户籍统计问题,黄明表示公要特别要注意三条原则:

  一、这些人是不是已经在城镇实际居住、生活、学习。

  二、是不是在城镇就业的。

  三、有没有享受城镇基础设施和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实现与城镇原有居民同等待遇。

  实事求是反映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公安部还要求明确统计标准,实事求是反映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在新增城镇户籍人口的统计工作中,根据其在城镇实际居住生活、就业、享受与城镇原有居民同等待遇等情况,认真进行甄别核实。把握落户原则,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意愿,分类实施,有序推进。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强跟踪问责。

  不管何原因致无户口,都要及时落户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做好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抓紧实施居住证制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修订具体实施办法,研究制定管理规则,建立完善信息系统,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着力解决无户口人员问题,各地要进一步摸清底数,认真核实办理。不管无户口人员问题是哪个年代、什么原因产生的,都要及时办理落户,同时健全制度防止产生新的无户口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提出要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这些无户口人员将因此受益:

  1、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2、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3、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4、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

  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5、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

  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6、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7、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

  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8、其他无户口人员

  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发改委: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方案 稳定房地产市场

  近日,随着中央部委2015年年度工作会议相继落下帷幕,2016年民生工作安排纷纷亮相。今年各大部委开出了哪些民生“清单”?将对你我生活产生怎样的影响?

  中央部委开出今年民生“清单”

  近日,随着中央部委2015年年度工作会议相继落下帷幕,2016年民生工作安排纷纷亮相。今年各大部委开出了哪些民生“清单”?将对你我生活产生怎样的影响?记者进行了追踪采访。

  环保部:与2015年相比,2016年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75%。

  教育部:做好重点大学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工作,实现民族自治县全覆盖,比去年再增加1万人。

  发改委:服务价格改革重点是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及时放开市场竞争较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价格。

  人社部:制定出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方案等重大改革举措。

  住建部:在巩固房地产市场向好态势基础上,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的住房体制改革,把去库存作为房地产工作重点,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发改委:制定实施1亿非城镇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

  农业部: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行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实名购买制度,在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家庭农场推行投入品记录制度。

  银监会:推行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风险防范第一责任人要求,逐步推广投资产品销售录音录像和专区制度。

  证监会:做好启动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新股发行节奏和价格不会一下子放开,不会造成新股大规模扩容。

  工信部:制定高速宽带网络建设和提速降费年度行动方案。2016年实现骨干网互联带宽再扩容500G。

  以上就是2016年北京最新户籍改革细则,北京户籍改革取消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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