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服兵役年龄,日本兵役制度,日本服兵役

发布时间:2016-12-03作者:27资讯网来源:www.27zixun.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首页 > 军事大全 > 世界军事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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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国防政策主要是不断强化日美军事同盟,建立高效的防卫力量,谋求实现政治大国的战略目标。其基本点是: 

(一)注重利用和加强日美军事同盟。 

日美军事同盟是日本国防政策的支柱,日本认为,日美军事同盟不仅是对日本的安全保障,而且对日本周边地区的和平与稳定都是必不可少的。为此,日本通过《日美安全保障联合宣言》、新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与“新指针”相配套的“相关法案”等步骤,大大拓展了与美国在军事领域合作的深度和广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提高日美军事同盟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如:加强政策协商和情报交换;加强日美联合演习和训练;正式决定参加美国战区导弹防御系统(TMD)的研究开发计划;加强日美双方装备技术上的交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美军顺利驻扎等。 

(二)进一步突破专守防卫方针。 

日本早在80年代初期实际上就已经突破了专守防卫的方针,进入90年代中期以来,日本更强调要由立足于“本土防卫”转向“御敌于国门之外”、“歼敌于海上”。“国际维和”成为海外派兵的理由。自1992年6月日本国会通过《海外派兵法》以来,日本自卫队便获得出兵海外的法律依据,借参加维和,使其出兵海外经常化、制度化。②“周边有事”成为对外干涉的借口。日美新的“防卫合作指针”把两国军事合作的重点从针对“日本有事”变为针对“周边有事”,其内容涉及国际军控与裁军、地区安全对话、国际维和及人道主义救援等方方面面。而“新指针”及其相关法案的制定,使日本的军事活动地区由远东扩大到范围模糊的“周边地区”;日本武装力量的职能由“专守防卫”作战扩大到发生“周边事态”时,可支援美军作战;而且,日美在武力应付“周边事态”时,可不必经过联合国授权,只由日美两国确定即可。此外,日本1999年通过的《周边事态法》和新的《防卫白皮书》所宣称的"先发制人"的权利等,都已使日本逐步突破了其一直标榜的“专守防卫”的基本方针。 

(三)以高质量的军事力量为坚强后盾。 

日本认为,只有在雄厚的经济实力基础上,拥有一支强有力的、与政治经济大国地位相称的军事力量,才能在真正意义上确保日本成为与美欧共同主宰世界的大国。为此,冷战结束后,日本在谋求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背景下,采取了一系列的重大举措加速军事力量外向型发展的步伐,加强军事力量的质量建设。其具体措施包括:①强调冷战后国际形势的不稳定因素和日本面临的所谓各种威胁,为军事力量的发展寻找合理的借口;②逐步排除对军事力量发展的各种制约因素,为进一步发展军事力量创造条件;③以海空力量为发展重点,不断充实必要机能和提高质量,以适应军事力量的外向型使命;④进一步加大对国内军工生产与技术开发的扶植,以适应发展军事力量的长期需求和增强主动性。 

军事战略 

日本正在摆脱“和平宪法”的束缚,把军事战略的目标定位在谋求军事大国的地位上。 

国防体制 

日本国防组织的最高领导人、自卫队的最高统帅是内阁总理大臣,他代表内阁对自卫队行使最高指挥监督权。内阁会议是国防问题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对提交国会审议的有关国防问题的法律草案、预算草案作出决定,制定有关政令,决定有关国防的重大方针和计划。安全保障会议是国防问题的最高审议机构,它由以下人员组成:根据《内阁法》第9条的规定预先指定的国务大臣、外务大臣、财务大臣、内阁官房长官、国家公安委员会委员长、防卫厅长官,由内阁总理大臣任主席。当主席认为必要时,可让有关国务大臣、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陈述意见。安全保障会议的职责是:审议有关国防的重要事项处置重大紧急事态的重要问题。防卫厅是在内阁总理大臣领导下处理国防事务的行政机关,其任务是"管理、指挥陆上、海上、航空自卫队,处理与此有关的事务。"防卫厅直属内阁府,防卫厅长官由内阁总理大臣任命的国务大臣担任,在内阁总理大臣的指挥与监督下领导防卫厅的工作,统管防卫厅的业务,并通过陆海空自卫队参谋长指挥自卫队。参谋长联席会议是辅佐防卫厅长官的合议体参谋机构,主要任务是统一和协调陆海空自卫队的运用。职责是:制定合同作战计划、合同后勤计划和合同训练计划,统一、协调自卫队军事行动的指挥命令,协助防卫厅长官指挥两个以上军种的合成部队的作战行动,搜集情报、调查研究,以及防卫厅长官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谋长联席会议由自卫队现役军人中资历最深、军衔最高者任主席,主持和领导参谋长联席会议的工作。 

日本的武装力量由现役部队,在军事部门服务的文职人员和预备役部队组成。正规部队分为陆上自卫队、海上自卫队、航空自卫队。 

作战指挥系统 

内阁总理大臣是陆、海、空自卫队的最高指挥官。防卫厅是内阁总理大臣对陆、海、空自卫队实施指挥的职能机关。防卫厅长官在内阁总理大臣的指导监督下,统一领导和指挥陆、海、空自卫队。陆海空自卫队分别设有参谋部,作为防卫厅长官的参谋机构和各自卫队的指挥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各自的作战计划、教育训练计划及编制、装备、后勤保障、情报收集、卫生保健、人事等计划。它既是防卫厅长官的参谋机构,又是管理和运用各自卫队的执行机构。防卫厅长官通过各自卫队参谋长对陆、海、空自卫队实施领导和指挥。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协助防卫厅长官对自卫队的运用进行统一和协调。 
 


领导人物 

内阁总理大臣兼自卫队最高统帅小泉纯一郎(2001年4月26日当选)。国务大臣、防卫厅长官中谷正(2001年4月26日上任)。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竹河内捷次上将(2001年3月27日上任)。陆上自卫队参谋长中谷正宽上将(2001年1月11日上任)。海上自卫队参谋长石川亨上将(2001年3月27日上任)。航空自卫队参谋长远竹郁夫上将(2001年3月27日上任)。 

武装力量 

兵力现役部队编制定员26.073万人(含参谋长联席会议1612人),实有兵员23.6368万人(含参谋长联席会议1379人,统计数截至1999年3月底)。 

陆上自卫队 

编制定员16.7383万人,实有兵员14.5928万人。编成5个军区、11个步兵师、1个装甲师、1个步兵旅、2个混成旅、1个空降旅、1个炮兵旅、5个工兵旅、8个防空导弹群。截至1999年3月底,共装备坦克1090辆(90型、74型),装甲车710辆,自行火炮640辆,各型火炮6240门,各型飞机502架。 

海上自卫队 

编制定员4.5812万人,实有兵员4.3838万人。编有1个联合舰队,下辖1个护卫舰队、1个航空集团、1个潜艇舰队,另有5个地方队。截至1999年9月底,共装备各型作战舰艇140艘,总吨位约35.8万吨,其中驱逐舰、护卫舰53艘18.3万吨,潜艇16艘3.9万吨,扫布雷舰艇32艘2.7万吨;各型飞机215架。 

航空自卫队 

编制定员4.7266万人,实有兵员4.5223万人。编有1个航空总队,下辖3个航空方面队(各辖两个战斗航空团)、1个航空混成团、6个防空导弹群;1个航空支援集团;1个航空教育集团(下辖2个训练航空团、3个飞行教育团);1个航空开发实验集团。截至1999年3月底,共装备各型作战飞机498架,其中歼击机358架、侦察机26架、预警机7架、运输机59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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