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慈善活动怎么开展? 捐款不兑现会有处罚

发布时间:2016-12-07作者:27资讯网来源:www.27zixun.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首页 > 红史 > 中国野史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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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安芦山一场7.0级地震,使“慈善”的话题再度引发热议。其实,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慈善”的传统,早在西周时期,周王在中央行政官职中已设立地官“司徒”一职。而且,灾荒时期所采取的社会救助手段,被称为“荒政”。

中国古代慈善活动怎么开展?

东汉时期汉献帝刘协“出太仓米豆为饥人作糜粥”

据《周礼·地官》记载,周王在中央行政官职中,设立地官司徒,助其教化国民,安定天下。有现代民政部部长部分职能的司徒,为做好民政工作要采取6项措施,即“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赈)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

所谓“慈幼”、“养老”、“振穷”、“恤贫”、“宽疾”、“安富”,用现代话来说,就是关爱儿童、老有所养、救济穷困、抚恤贫苦、优待残疾、安抚富人,这些正是现代慈善概念中的具体内容。

这一时期的慈善活动,主要由朝廷来带动,灾荒时期所采取的社会救济手段,被称为“荒政”。到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都很重视慈善工作。如“春秋五霸”之一的吴王阖闾,《左传·哀公元年》记载,每次发生天灾瘟疫,他都会亲临灾区,看望民众,安抚孤寡,资助贫困。

以民间为主体的个人慈善活动的出现,才是中国古代慈善事业进步的标志。

春秋战国时期的民间慈善活动比较简单,行为之一是直接在路边给需要救助者提供饭食,此即所谓“施粥”。施粥赈饥虽然简单,却是最受欢迎的一种慈善行为,为中国历代所继承。

东汉末兴平元年(公元194年)秋,京畿大旱,灾民遍野。《后汉书·献帝纪》记载,当时的皇帝刘协(献帝),便安排身边大臣侯汶,“出太仓米豆,为饥人作糜粥”。

民间施粥更为常见,过去俗称“吃大户”。如北魏太和七年(公元483年),冀州和定二州闹饥荒,地方贤良人士“为粥于路以食之”。《魏书·孝文帝本纪》记载,此举救活了数十万人。

一直到晚清,放粮施粥都是中国古代慈善家们的首选。现代拍摄的清宫戏中,不时会有大善人,支起大铁锅熬粥赈济灾民的镜头。

中国古代最早的慈善机构始于何时?

南北朝时期齐竟陵王萧子良“立六疾馆以养穷民”

中国古人有自己的一套慈善理念,《礼记·礼运》中是这样说的:“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人们不能仅奉养自己的父母,养育自己的孩子,而是要让天下的老年人都能享受其晚年,青壮年能为社会效力,儿童能顺利地成长,年老的鳏夫、年迈的寡妇、孤儿、无子老者、残疾人都能得到社会的关爱,这样才算“大同社会”。

“养疾之政”,是古人做慈善的又一主要内容,给包括灾民在内的老、弱、病、残者诸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如西汉元始二年(公元2年),不少地方发生旱灾,并发蝗灾,随之暴发疫情。《汉书·平帝纪》记载,当时朝廷采取的办法是,“民疾疫者,舍空邸第,为置医药。”虽是防疫情扩散的一种隔离措施,事实上也是慈善行为。

到了南北朝时期,民间慈善活动更为活跃。当时最著名的慈善家之一、南朝齐竟陵王萧子良开仓赈灾,《南史·齐文惠皇太子传》记载,他还与文惠皇太子萧长懋一起,创办了“六疾馆”,专收贫病不能自立者,即所谓“立六疾馆以养穷民”,时间在公元五世纪末六世纪初。

“六疾”语出《左传·昭公元年》,泛指多种疾病。借此开办的“六疾馆”,被现代慈善界认为是中国最早的慈善机构之一。之前的刘宋朝,已颇重视社会救济工作,《宋书·明帝纪》记载,泰始元年(公元465年),刘彧(明帝)刚当上皇帝即下诏,“鳏寡孤独,癃残六疾,不能自存者,郡县优量赈给。”

稍后的北魏也有善举。《北史·魏本纪第四》记载,永平三年十月,皇帝元恪(宣武帝),“诏太常立馆,使京畿内外疾病之徒,咸令居处”。

中国古代的慈善资金来自何处?

唐懿宗李漼为各州县“悲田养病坊”赐米

搞慈善需要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这是古今公认的。那么,古代做慈善的资金从哪来?从史料来看,与现代一样,古代慈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和民间捐款。

古代民间做慈善最活跃、最热心的人群是出家人。佛教的宗旨是普度众生,行善济人,投身慈善活动也是出家人的必然选择。上面提到的中国最早慈善机构“六疾馆”,其创办人竟陵王萧子良和文惠太子萧长懋都崇信佛教。

运作最成功、影响最广的佛教慈善机构,是唐代的“悲田养病坊”。佛教有“五福田”一说,“悲田”即其中之一田,主要用来布施贫病孤老,“悲田养病坊”的名称因此而来。

在唐朝,悲田养病坊遍及各地。其经济来源,早期靠信众的奉献和寺院自有田产的收入。由于悲田养病坊具有良好的社会救助功能,对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作用明显,因此朝廷十分重视,主动介入管理。

朝廷介入以后,由国库提供的资助成为一大经济来源。这方面的资助包括生活资料的援助,提供粮食、救灾杂物等。《新唐书·百官志四上》“左右金吾卫”条中,便有送给养病坊敝幕、故毡的记载;李漼(懿宗)当皇帝时,还给各州县的病坊“赐米”。

二是官方直接投资、划拨田产。李隆基(玄宗)当皇帝的开元年间,便实行“官置本钱收利给之”的做法,使悲田养病坊的“现金流”有了保证。

尽管悲田养病坊这一慈善机构在唐后期因“灭佛”运动的出现而风光不再,但对以后中国慈善事业的影响相当深远,五代的“悲田院”、“养病院”,宋代的“福田院”、“安济坊”,金代的“普济院”,明清的“养济院”等慈善机构,都受到了悲田养病坊慈善模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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