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共有产权房公示, 普陀区共有产权房】由27军事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
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工作,现将经街镇住房保障机构初审通过、并经区住房保障机构复审,符合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户籍年限、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准入标准的闵行区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单位:上海市闵行区保障住房租赁管理中心
公示时间:2012年9月14日—2012年9月18日
接待地点:莘松路555号闵行区房管局信访办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6:00
举报电话:64881740
举报信箱:莘松路555号闵行区住房保障监督举报信箱
(邮编:201199)
电子邮箱:mhfdj@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