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云烟 住在八大胡同的那些妩媚女人们】

发布时间:2014-06-18作者:27资讯网来源:www.27zixun.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首页 > 红史 > 中国野史 手机阅读
《【历史云烟 住在八大胡同的那些妩媚女人们】(6)》由作者投稿编辑于2014-06-18 收集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妓女与妓院的关系,一是卖身给妓院,成为老板的私有财产;二是“自混”,与老板属于员工与经理的关系。

    过去八大胡同老板们买到漂亮女孩子,会给她好吃好喝,教她识字念书,诗词歌赋、吹拉弹唱、书法绘画、女红厨艺……期望她们成为“高学历专业人士”。老板甚至还纵容这些妓女的小性子,有性格才好卖,才能加倍收回成本。

 

但绝大多数卖身给妓院的妓女,都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在第一次接客前,妓女要喝“败毒汤”,从此终生绝育。下等妓女,女孩常常不到10岁就开始接客,经期都不得偷懒。违反“管理规定”的,惩罚方式骇人听闻,妓女被逼自杀屡见不鲜。解放前,八大胡同三等妓院华清馆老板黄树卿、黄宛氏恶名昭彰:妓女杨翠兰怀孕4个月,被黄宛氏一棍子把胎打掉,还强迫她接客;妓女张义逃走,抓回后暴打一顿,人还没死就活埋了。

    自混的妓女,挣的钱与老板对分后,还得打发伙计、跟妈、大师傅、更夫,还要付零食费、茶叶费、痰桶钱、香钱等给妓院。最终往往还是落得自卖自身。

    在妓院内部的生态圈中,老板、领家、老鸨是妓院的主宰者;司账、跟妈、伙计、妓女是劳动者。营业项目细化得很,远远超过三陪”;计价方式也多种多样。嫖客是生态杠杆的另一端,他们有可能是任何有需求的男人,商人、学生、文人、政客、百姓。

    顾颉刚回忆,1920年代初,北京高级的鱼翅席每桌才12元。而当时妓院花几十元就能买个终身幼女,买来开发利用。嫖娼费用从几角钱到一掷万金不等,开妓院一本万利。前门外,白天是大栅栏的天下,晚上是八大胡同的天下。三教九流,鱼龙混杂,卖大力丸的、拉皮条的、卖香烟的、拉黄包车的、说书的、卖唱的、打把式卖艺的纷至沓来。在八大胡同讨生活艰难异常。《侯宝林自传》中说:“我还在妓院里说过相声,那简直跟要饭的一样……”

    八大胡同是藏污纳垢之地,罪犯、小偷、毒贩、骗子、赌徒无不钟情于此。但对于妓女来说,最可怕的还是警察和黑社会,被这些人敲诈、欺凌是家常便饭。

上一篇【日寇用惨绝人寰的酷刑对待中国女性】

下一篇【蒋介石与4个女人真实的情史】

中国野史本月排行

中国野史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