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潮导语:1986年11月,在筹备中共十三大的过程中,胡耀邦说:林彪事件是一个重点,要求说明“林彪事件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
有位自封的权威说:“1980年的‘两案’审判,是首次用司法的方式解决政治问题。胡耀邦、彭真等中央领导人在指导‘两案’工作时都再三强调,一定要经得住历史的考验和子孙后代的检验。‘两案’的审理中对涉案人的罪证进行了反复的调查核实,判案依据都是经过验证的原始人证物证,林彪事件的基本事实应该说是搞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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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自封的权威接着在同一篇文章中自相矛盾地说:“1986年11月,在筹备中共十三大的过程中,总书记胡耀邦感到《历史决议》对建国以来的重大事件只是原则上定性,党内许多高级干部对1949年以后党史上的许多重大事件不甚清楚,这是不合适的。他亲自列出了10个题目要求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其中关于‘文革’的有4个题目,林彪事件是一个重点,他要求说明‘林彪事件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
却原来说“林彪事件的基本事实应该说是搞清楚了”不是胡耀邦,而是这位自封的权威。如果胡耀邦认为搞清楚了,不会要求有关部门研究重点研究“林彪事件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
事实上,林彪事件远远没有搞清楚,甚至被这些所谓的权威人为制造了众多的谜团。我们应该按照胡耀邦的指示,认真研究林彪事件,搞清楚它“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