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从1931年10月王明出国到遵义会议前的“左”倾错误,博古则应负主要责任,不能把这些错误都算到王明头上。
(图为王明、博古与周恩来合影,图片来源:资料图)
本文节选自:《王明、博古为啥犯了同样的错误 但结局却不同?》,作者:郭德宏,原载于: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王明与博古虽然有很多相同之处,但也有很多不同点。
第一,他们在党内的地位不同。
王明从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开始,就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不久又成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成为中共中央的主要领导人。那时,博古还不是中共中央委员,只是在1931年4月才成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书记。中共中央特科负责人顾顺章被捕叛变后,他才参与处理中共中央的日常工作。在抗日战争初期,两人虽然都是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但王明很快就担任了中共中央长江局书记,博古只是长江局委员。所以在这两个时期,王明的政治地位都比博古高。
但是王明于1931年10月离开中国到苏联以后,博古逐渐成了临时中央政治局的主要负责人。在1934年1月召开的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博古又被选为中共中央总书记,而王明仍然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即书记处书记。直到1935年2月5日中共中央常委在“鸡鸣三省”重新分工,由张闻天担任总书记。此间博古在党内的地位要比王明高。
第二,他们在错误中所起的作用、应承担的责任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