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是作战效能低下,击之不中,中之不沉。激战中掉队的日舰“比叡”冒险从我舰群中穿过,“来远”舰相距400米发射鱼雷,不中,让其侥幸逃出。目标高大的“西京丸”经过北洋海军铁甲舰“定远”舰,本已成射击靶标,“定远”发4炮,2炮未中;“福龙”鱼雷艇向其连发3枚鱼雷,也无一命中,又让其侥幸逃出。
北洋舰队官兵作战异常英勇,但对军人来说,胜利没有替代品,很多东西仅凭战场上的豪壮不能获得。
多种资料证明,北洋海军在一片承平的环境中,军风严重毒化。
《北洋海军章程》规定:“总兵以下各官,皆终年住船,不建衙,不建公馆。”实际情况是“自左右翼总兵以下,争挈眷陆居”;水师最高指挥者丁汝昌,在刘公岛盖铺屋,出租给各将领居住,以致“夜间住岸者,一船有半”。
章程规定不得酗酒聚赌,违者严惩。但“定远”舰水兵在管带室门口赌博,却无人过问。
章程规定的舰船保养也形同虚设,保养经费普遍被挪作他用。英国远东舰队司令斐利曼特谈过他的观感:“中国水雷船排列海边,无人掌管,外则铁锈堆积,内则秽污狼藉。”
至于舰船不作训练而用于它途,已非个别现象。如以军舰走私贩运,搭载旅客,为各衙门赚取银两等。在舰队内部,投亲攀友,结党营私,腐败风气蔓延,训练则弄虚作假。
大战之前,“定远”、“镇远”两艘主炮的战时用弹仅存3枚,唯练习弹“库藏尚丰”。一年前李鸿章已知此事,“令制巨弹,备战斗舰用”,却一直无人落实。不排除这种可能性:海战中二舰之主炮绝大部分时间内,一直在用练习弹与敌舰作战。
军风腐败的结果,战时必然要付出高昂代价。力图隐瞒这一代价,就要谎报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