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军妓制度:16岁少女被逼每天服侍40名军官

发布时间:2016-10-14作者:27资讯网来源:www.27zixun.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首页 > 红史 > 抗日战争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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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一九八六年七月,庵前军官部曾有一个刚满十六岁的女孩子接客,一时造成轰动,这个小姑娘,一天接客多到四十几个军官,三个月下来,接客次数超过三千次,赚了四、五十万元。后来,这位小姑娘的家人产生怀疑,才把事情掀了出来。原来,她是经人介绍去金门工作,却不知道是在“八三一”当军妓。后来,掮客被判了十个月徒刑。

本文摘自新华网 作者:佚名 原题为:八三一“军中乐园”——台湾的军妓制度

台湾国民党当局设立“军中特约茶室”的背景原因说法纷歧,军中乐园就是军中的妓女户,是因应现实需要而设置,亦普称“军中特约茶室”。1949年,国民党军数十万人撤退到台湾,随行亦有大批公务员,其中绝大部份都是单身汉,大批军队撤退到台湾,带来一些“人性”的问题。

这些孤身来台举目无亲且性欲正旺盛的男人们,苦闷无法排遣,忍受不了时,就骚扰良家妇女或嫖土娼,不是造成军民不和,就是性病严重泛滥,民以食为天,相同的,民也以色为地,吃饱了不找女人,两脚走在地上都是不踏实,“性”成为一项和吃饭一样严重的问题。

“军中乐园”制度,1950年开始成立,随后十余年内,随部队驻扎需要,或在营区内,或在营区附近,随驻设立;同步地,也随部对驻地更换或移动、或取消。1952年1月,台湾军方公布《勘乱时期陆海空军军人暂调条例》,严格规定在训或现役军人结婚的限制,对于庞大的性苦闷的军人强力约束,使其情欲不能循正常婚姻途径疏解,也只好到军中乐园发泄。更何况,以当年菲薄的薪饷,一般中下层官兵,也养不起一个家庭,因此,谈恋爱或说媒相亲来结婚,是一条艰辛之路。所以,军中乐园仍只定位在解决军士官兵的性欲问题上。

军中乐园最为历久不衰的,以外岛为最,这是因为外岛女人少,军事任务又频繁,官兵人多需求量大,所以“需要”支持“供应”,乐园一直十分兴盛。而本岛则以中南部民风闭塞,求偶不易而较为“茂盛”;北部则曾有某王姓大亨曾试图一搏,大赚军民皮肉钱,没想到民众要求太高,被迫关门儿改行做舞厅去了。以金、马外岛的某处军中乐园为例,可见一斑。

这座乐园建于山坡险峻的半山腰,“半山腰”恰符合“八三一”的谐音。远望是一长方形的深宅大院,颇有阳明山上豪华别墅的那么一点味道,四周绿树勃发,门口一簇簇玫瑰,仿佛江南草长,群莺乱飞的景象。进门客厅供奉福德正神,香火袅袅,厅堂正墙上,挂满妓女的玉照,并编上号码,左右后两排小房间是“接待室”。

墙上除挂着《娱乐规则》,要求官兵一律遵守外,大抵最令人发噱的是对联的“趣味”。像这一副对联,右联是“大丈夫效命疆场”,左联是“小女子献身国家”,横批“服务三军”。接待室每人一间,房首装有编号之绿灯,灯亮表示正在接客,房门必定紧闭,而内有怪异声音,反之则无。

小小的洞房内,大抵是一张双人大床,夏铺草席,冬铺被褥;床头有两只枕头,旁有小衣柜,茶几,上堆零星用品,墙上贴着中外明星的照片、海报。屋内小灯红暗,一般说来,屋内灯亮则外面房首灯也亮,灯光不想太亮者,取其昏红之下,小姐看起来较漂亮、气氛也相对比较迷人。老鸨或龟公在门口收钱,也有在头尾两端以便看管妓女,并有一间小小保健室,以便急需。金门“八三一”分布在小径、深坑、阳宅、庵前、东林等地,其中庵门前是总部,人数也较多。至于最前线的大二担、东西碇等,没有固定的乐园,只好定期派遣妓女“出任务”,事后再回台湾。乐园比较大而有规模者,分军官部、士官部、及战士部,设备、收费不同,当然,女服务生的水准、年龄、姿色亦大不相同;甚至有专供将、校级军官专用者,称为“高级班”,当然,其消费水平又不一样了。本岛的陈设亦大同小异,好坏则视部队大小而定。以高雄某基地为例,进门是弹子房,供消费士兵打弹子,抽烟等候,以免无聊。

弹子房正墙上一排放大照片,单独装框,上编号码而无名字,女子的面貌有好有差,由于多来自山地乡下,画妆打扮不脱三分土气;上面若写“请假”者,多表示月经期间不能接客。

墙旁有门,房门挂有规则须知等等,并设有售票处,士兵购票时也选定照片上的号码,缴了钱、拿了票即可入内办事。有些陈设较好的如凤山特约茶室,是一栋灰楼,甚具规模,楼下为战士部,楼上为官长部。每一层左面是茶座,右面是弹子房,供官兵消遣之用。

另外,屏东、台中也算是高级的。台中特约茶室设备甚佳,如军官部前挂着告示牌“非现役军官禁止进入”,而且要求军官若穿便服时凭身分证补给证购票,可见,当年军官便服在内消费是很平常的事。嘉义中庄的军中乐园,1953年正式设立。开幕之初,由上级发给每连四张“免费票”,算是开幕大优待,可是没有士兵敢厚着脸皮索取,最后由连指导员挑四名平日表现好的人,指派他们前往“实地观察”。习惯之后,也就生意兴隆、应接不暇了。

而茶室的《台中军官俱乐部管理规则》,于1958年颁布时,也明白表示是“为调剂军官生活,促进其身心健康,乃遵照国防部(46)年第○四三二号令设置实施”。屏东的军中乐园于一九六○年十二月开张时,新楼楼上是官长部,有七个房间;楼下士兵部有卅四个房间,且布告严禁士兵购买官长票,姑娘“休息”贴纸为白色,表示生病或生理期。当时,屏东军中乐园是全台最嚣张的,甚至有姑娘的半裸广告招揽生意,其热门可想而知。

娱乐时间是官兵最重视的地方,一般以四十分钟为一个单位。以台中为例,其接待部即规定:接待时间每次为四十分钟,并以一次为限,到时请自动离室。但金门、马祖可能僧多粥少,娱乐券一张限用七分钟解决,超过十分钟必须加一张票,这一点时间,对生理上“发动慢”或天生异秉时间超长者,却是一个大麻烦。尤其是官兵薪饷低,一张票大约是他们月饷的十分之一,多买几张票,不免是个大负担。四十分钟内,姑娘多半希望愈快愈好,省下来的时间可以卖“黄牛票”,收入私人口袋;但官兵都恨不得“进出”愈多次愈好,这其中的利益冲突,往往爆发不少事件。接客时间大概为上午八点到下午十一点,但各地略有调整;像外岛即调早在下午七、八点,其它时间则开放给一般民众使用;官兵过夜,则自营业结束起到次日早晨七时止。

收费依物价逐渐升涨,早期军官一张票廿五元,士官部二十元,战士部十元,这些收入,姑娘可得七成;本岛每星期工作六天,周一休假;但若开放给当地百姓,则收费往往加倍。一般来说,一周内,礼拜三,礼拜日生意最好,而每周四晚间,军医们威风凛凛地到“八三一”,逐一检查姑娘们看看有没有染上性病,这种例行检查,姑娘们是最讨厌的,因为,一旦查出有病就不能接客了,损失惨重。再加上军医们常会以“检查身体之实,行毛手毛脚之便”。

假使时间更推早,在一九六○年代,“八三一”的妓女被骗、被抢、被卖的比例更高,当时强迫女子卖身事属常见,尤其背后有个狠心的父母或困苦的家庭,凿比当时价位,一两万元就足以令她被一卖、再卖,永远也脱离不了皮肉生涯的锁炼。对于军妓的业绩,台湾本岛是以高压式来强迫管制,外岛则拥有“返台假”的大权,成为除了金钱收入外的最有力的控制王牌。

由于接客有下限而无上限,因此,太老、太丑、服务态度太差者,生意若不好,吃藤条、火烫等,是家常便饭;在军中发饷或国定假日,官兵蜂涌而至,一天接客二、三十次是平常的事,但如果超过五十次便有奖励。有些军中乐园甚至举行大比赛,七十次以上的优胜者,甚至还放鞭炮庆祝,真不知今世何世,令人慨叹。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真正属于她们的日子,除了月事来临以外,大概也只有三八妇女节了,因为只有这一天她们可以拒绝接客,可以完全安静的休养!像是端午节、中秋节、各种国定假日,大家都在团圆,那她们呢?却得要“加强战备”,卖笑卖身,尤其是“九三军人节”这一天。姑娘从良在早年乱世中比较普遍,但过得下去的却是少数,马祖有一姑娘嫁给了老士官,却始终不肯跨出大门一步,怕见人,因为那里的战士几乎都买过她的票,试想想,走到大街上,满街的人都买过你,那滋味想必非人可忍受吧!

在“立委”强烈要求下,1990年11月30日深夜,军中乐园结束营业,正式走入历史。1989年9月30日在“立院”反对“军妓”存在的压力下,军方废除了“八三一”,但为避免官兵适应不良,还先行转手给民间经营一段时日,至次年11月底才正式结束营业。1992年11月11日,小金门西方村发生九岁女童遭士兵奸杀案,1993年10月12日再发生大金门阳宅村七十七岁老妇人遭战士强暴致死案,同年底国立金门高中也传出女生遭侵入校园的阿兵哥骚扰事件,一度让恢复“八三一”的声浪高涨,但最后终以不能再走回头路,结束一场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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