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全票通过反恐法 外媒关注人权

发布时间:2015-12-28作者:27资讯网来源:www.27zixun.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首页 > 军事新闻 > 军事观察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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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等一些国家、一些机构和一些企业关注的中国史上首部《反恐法》今天三审通过。

    据新华社12月27日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3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法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闭幕会,会议应到168人,出席159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以158票赞成、1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反恐怖主义法。

    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反恐怖主义法共十章97条,对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国际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各项表决事项后发表讲话指出,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这部法律确立了反恐怖工作基本原则,健全了相关体制机制,强化了安全防范、应对处置、国际合作、法律惩治等措施,为提高反恐怖工作能力和水平、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各级国家机关要准确执行法律,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动员和依靠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反恐怖主义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安全。

中国首部反恐法通过 外媒首先想到的却是“人权”

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主持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幕会。

    美国国务院曾在22日批评这部《反恐法》将进一步限制中国的言论、结社、集会和宗教自由,并可能影响到美国对中国的贸易和投资。在今天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路透社再次问到这个问题。

    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李寿伟就此表示,在反恐法立法过程中,包括美国、一些国家、一些机构和一些企业,都对反恐怖主义法的一些条款提出一些关注,其中最突出的是涉及到现在通过的反恐怖主义法第18条,涉及到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防范和调查恐怖活动的一些协助义务。

    李寿伟表示,立法工作机构广泛听取了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后,最终作了这样一个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这样规定符合反恐怖主义工作的实际,也是同世界上主要一些国家的规定基本一致的。从评估的情况来看不会影响相关企业的正常的经营活动,也不存在利用这个规定来做后门,侵犯企业的知识产权,或者损害公民的网络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

    在回答中国媒体提问时,李寿伟还举例说法,在反恐法总则中有这样一个规定,“反恐怖主义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应当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这两款规定在总则中,就是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则,是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当中应该遵循的,我们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不是针对任何特定的地域、民族或者宗教,而是要保护所有受到恐怖主义威胁的人,这是很重要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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