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称若想到小行星采矿 中国不会同意

发布时间:2016-01-29作者:27资讯网来源:www.27zixun.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首页 > 军事新闻 > 军事观察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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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消息网1月27日报道外媒称,2015年底发生了三件看似毫不相关的事情:华盛顿与北京建立太空热线,《美国商业太空发射竞争法案》获得通过,菲律宾要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就管辖权问题作出了裁决。太空热线旨在最大程度避免因卫星活动和反卫星试验引发的意外事件,新立法则为私人探索和利用太空自然资源——包括小行星采矿——铺平了道路。问题在于,当前中国和美国围绕南海的冲突是否预示着太空公共领域也会出现同样的情况?

资料图:小行星

美国《国家利益》双月刊网站1月25日刊登题为《太空战:美国和中国会为争夺资源发生冲突吗?》的报道称,太空有两个相互矛盾的方面会对这个问题产生重要影响。长期以来,太空一直被人们从军事角度来看待——被视为控制其他战场的终极“高地”。但太空法中有大量内容源自海洋法,包括任何国家不得将公海据为己有和任何国家船舶都可以悬挂其旗帜在公海中自由航行的主要原则。因此,1967年《外层空间条约》规定:“不得通过提出主权要求、使用或占领方式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把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的外层空间据为己有。”这段话引起了巨大争议,原因是人们不清楚它是否限制乃至禁止利用月球、小行星和其他天体上的自然资源,因为该条约还规定“各国应可自由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

从一个极端方面来讲,有些观察人士认为,禁止主权要求也就意味着禁止经济活动,而这又需要另一项条约来提供某种国际授权。另一方面,有些意见认为,这一禁令只涉及国家领土要求而不涉及私人企业的经济活动。可以用公海捕鱼来打个比方:不同国家的私人企业都可以在公海捕鱼,但这并不意味着将这些海域据为己有。

报道称,然而,捕鱼并不需要永久或至少长期控制某个特定的实际空间。一艘拖网渔船完全可以驶过国际海域,而其他渔船或船只依然可以在这里自由航行。当然,这里面存在过度开采的问题和著名的“公地悲剧”问题,可除非渔船被用于非致命性的不对称战争,否则过度开采就不会导致领土冲突。然而,要开采一颗小行星,你就必须拥有它,因而也就要将其他国家排除在外。鉴于美国的新立法规定小行星开采必须符合“美国的国际义务”,也就意味着必须符合《外层空间条约》,那么在没有国际协议相关规定或开采权共享协议的情况下,唯一合乎逻辑的结论似乎是,美国国会是以“先到先得”原则为依据来设想太空资源分配的。这也就是说,任何先到达某颗小行星的行为体都可以对它进行开采,而如果该行为体受美国管辖,那么其活动也将受到美国法律监管。

报道称,这种观念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技术比较落后的国家也许不会接受这种观念。尽管中国的太空计划取得了惊人进展,但它很可能会认为自己不大可能第一个到达太阳系中最吸引人的区域。在这种情况下,北京会反对美国的立法。在另一种情况下,中国也许感到乐观,认定自己有足够的时间赶上美国,因此会采取一种较为微妙的态度。这也许就是中国迄今为止保持沉默的原因之一。其次,在某颗小行星或月球某个区域作业到底指的是什么,这一点也许并不总是那么明确。一家企业究竟在何种情况下才有权将其他企业排除在外?有必要真的动工生产吗?第一个到达并以某种方式打上标记是否就已足够?令问题更加复杂的是,在南海,有效控制涉及人员存在,而这可能成为又一个难题,因为各国通常都做好了使用非致命武力的准备,但同时又保持谨慎,避免向对方的人员开火。然而,太空探索活动很可能是高度机械化的,因此也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即缺少人员存在可能加大爆发冲突的可能性,因为它不会涉及人员伤亡。

报道称,北京在这些问题上保持沉默或许并不应该令人感到意外。然而,从长期来看,中国不大可能简单地接受美国关于太空自然资源的立法。事实上,人们可能会看到中国着手通过谈判达成另外一套法规;一旦美国和中国都在太空确立了自己的存在,人们还可能会看到意外事件。有限的人员存在也许会使北京更容易发起人们在南海所看到的那种非致命作战,其目的是阻挠美国企业的正常活动,迫使华盛顿进行谈判。《外层空间条约》对于“军事”部队和人员的模糊提法以及中国在海上依靠大量“准政府部队”的做法也许会使这变得更加容易。(编译/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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