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发出通知,调整高校学费。凡1996年学费标准低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专业,可调整到2000元。凡1996年学费标准达到或高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专业,1997年不做调整。
1998年北京再次发出通知,调整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后,一般专业本专科:每生每学年不超过3200元。外语、医科类专业本专科:每生每学年不超过4000元。艺术类专业本专科:表演、导演、摄影、指挥、美术等专业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0000元。
2000年北京再次调整高校学费。一般专业:一般学校每生每学年不超过4200元;经批准的重点学校不超5000元。理工科专业:一般校不超4600元,重点校不超5500元。外语、医科类专业:一般校不超5000元,重点校不超6000元。该标准执行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