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二中院认为,钟华作为国家工作人员闻清良的特定关系人,伙同闻清良非法收受他人钱款,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钟华系从犯,在侦查阶段坦白了大部分犯罪事实,涉案赃款已全部追回,故从轻处罚。
北京市二中院判处闻清良的情妇钟华有期徒刑15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闻清良听完判决后没说话
2013年9月26日,闻清良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当时,对于指控,闻清良部分否认并表示不认罪。“有些指控事实不是受贿,有些是根本就没有发生的。”闻清良说。
该案昨天上午10时宣判,闻清良听完判决后没有说话,直接被带出法庭。
闻清良情妇钟华不服从判决
闻清良的情妇钟华48岁,原是太原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副主任,钟华穿着号服听完宣判后大声喊道:“这不是事实,我不服从判决。”
闻清良,男,生于1959年,山西省五台县人,原昆明铁路局局长。2010年4月到昆明铁路局任局长前,闻清良已在太原铁路局工作了十几年,历任总调度长、运输处处长、副局长。
资料显示:闻清良情妇钟华,女,1965年11月出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2月入党,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级别,2014年12月起任太原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干部。2009年9月至2011年2月间,钟华化名周丽君,伙同其情夫闻清良,收受相关请托人给予的钱款1800余万元。
闻清良2011年8月16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免职。2012年6月被刑事拘留。2013年9月15日,闻清良因涉嫌受贿罪已被公诉至市二中院。检方认为,闻清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受贿罪追究闻清良的刑事责任。该案于2013年9月26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
2014年8月20日上午,闻清良再次站在法庭上,二中院确认闻清良单独或伙同情妇收受多名山西煤老板的款物共计2000余万元,该院一审以犯受贿罪,判处闻清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判处其情妇钟华有期徒刑15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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