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运动重大历史事件 彻底砸烂公、检、法影响深远 毛泽东对其支持的原因

发布时间:2016-04-07作者:27资讯网来源:www.27zixun.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首页 > 军事大全 > 军事人物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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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革前的全国公安会议上,毛泽东多次与各省、市公安厅局长合影留念,以致不少其他部门领导人羡慕当公安机关领导。文革前,无论是罗瑞卿,还是谢富治当公安部长期间,毛泽东对公安工作有过批评,曾经批评过“不像样子的公安局长”,但那是关心、爱护,从来没有说过、表示过要“砸烂”。文革一到,为什么突然要砸烂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原因:

  一是政治斗争的需要。文化大革命主要目的是要打倒以刘少奇为首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防止资本主义复辟”。为了打倒刘少奇,首先拿他的得力干将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开刀。而彭真是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直接分管领导政法工作;罗瑞卿更是直接管了十年公、检、法,当了十年公安部长,影响很大。彭真、罗瑞卿被打倒了,他们直接领导的公、检、法,尤其是公安机关,就好比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难逃厄运。就像中央宣传部长陆定一被打倒了,中宣部也就成了“阎王殿”,要“打倒阎王,解放小鬼”是一个道理。彭真被打倒了,他主管的北京市委也变成了“水泼不进、针插不进”的“独立王国”,被彻底改组。罗瑞卿在文化大革命前夕的1965年底,就被打倒,并不是他犯了什么大错误,仅仅是因为和林彪有矛盾,而毛泽东为了发动文化大革命,需要林彪领导的军队全力支持,不得不牺牲他,而他当公安部长达10年之久,如果不否定公安机关,也是说不过去的。

  二是在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展起来以后,各地的造反派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打的旗号都是要打倒本地区、本单位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叛徒、特务”,要从他们手中夺权。但是,公安机关广大干警长期受到的教育是要绝对服从党的领导,对党不能有任何怀疑,各级党委就是代表党的,所以公安机关组织起来的造反派基本上是保守的,被称为保皇派,“奉命造反”,就是名曰造反,实际暗中保护“走资派”过关,等时局变了,在党委领导下抓右派,像1957年反右派斗争时一样。公安机关是专政工具,公安干警有组织性、有战斗力,还有武器,社会上不少造反派慑于它的威力,不敢轻举妄动,所以各级公安机关成了造反派造反的最大障碍,不清除这个障碍,文化大革命就进行不下去,因此文化大革命发动起来之后,公安机关首当其冲成了社会上造反派一致攻击的目标。但是,没有中央、没有毛泽东的允许,谁也不敢贸然夺它的权。文革初期,北京政法学院造反派要夺北京市公安局的权,但是谈何容易,他们请示谢富治;可谢富治也不敢擅自做主,只好请示周恩来同意,允许先夺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区公安分局的权,作为试点,但是不久就被勒令造反派退出,由军队接管。1967年到1968年,正是毛泽东号召造反派全面夺权的高潮,公安机关却成了最大障碍,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在公安机关秘密安排下转移,躲避造反派的批斗。青海省省长王昭,被造反派非法关押,公安厅干部将他秘密接走,送到洛阳治病,连中央想找他也找不到,后来还是公安部造反派奉中央领导命令,把他找到,交给中央。毛泽东为了文化大革命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顺利进行,就必须毫不犹豫地要(支持)砸烂公、检、法,主要是公安机关,以便清除阻碍文化大革命的障碍。但是他也担心会造成乱子,所以“砸烂”后,实行军管,没有让造反派掌管。要砸烂、要军管,就必须制造砸烂的理由,中央1968(142)号文件就应运而生了。其实毛泽东心里清楚,如果公安机关真的像文件上所说的彭真、罗瑞卿、刘仁(北京市委常务副书记、二把手)是大叛徒、大特务,勾结美、蒋,进行特务间谍活动,他能安全活到文化大革命吗?所以在1970年11月召开的第15次全国公安会议时,与会代表对彻底砸烂公安机关有意见,要求公安部领导解释,于是部长李震(原沈阳军区副司令,司令是陈锡联)以公安部领导小组的名义,直接写信请示毛泽东。毛泽东批示道:“砸烂公、检、法口号不科学,应该提公、检、法彻底闹革命。”这个批示没有说彻底砸烂公、检、法是错的,仅仅是说口号不科学。不科学就在于“砸烂”这个词难以理解。改为“公、检、法彻底闹革命”,就能理解了。就是说,公、检、法是有严重问题的,要革命,而且要“彻底”革命。“彻底者”,彻头彻尾彻里彻外之谓也,仍然是不信任公安机关。这从毛泽东亲自批准下发的《第十五次全国公安会议纪要》上可以看出。“纪要”对文化大革命前17年公安工作进行了严厉批判,说刘少奇、彭真、罗瑞卿在公安战线上“顽固地推行一条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要彻底清除刘(少奇)、彭(真)、罗(瑞卿)的反革命的修正主义的公安路线”,“要彻底改造公安机关”。

  把“彻底砸烂”变成“彻底改造”,意思是一样的,这样就合乎“科学”了。

  三是毛泽东过去信任公安机关,文革爆发后不信任,并不奇怪。这时的毛泽东阶级斗争的弦越绷越紧,疑神疑鬼,认为有人要发动政变,搞资产阶级复辟。1966年5月16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制定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五·一六通知》。毛泽东在这个通知中亲笔写道:“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各种文化界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是一批反革命的修正主义的分子,一旦时机成熟,他们就会要夺取政权,由无产阶级专政变为资产阶级专政。”林彪在5月18日的会议上,从历史的角度,大谈特谈政变经,杯弓蛇影,似乎中国有人正在企图搞政变、搞复辟,以呼应毛泽东的话。林彪说:“毛主席最近几个月,特别注意防止反革命政变,采取了很多措施。罗瑞卿问题发生后,谈过这个问题——调兵遣将,防止反革命政变,防止他们占领我们的要害部位,广播电台。军队和公安系统都做了布置——毛主席为这件事多少天没有睡好觉。”

  要搞政变,一是发动军事政变,达到政权更迭的目的,而这时军队掌握在毛泽东最信赖的接班人林彪手里,他大可放心;二是利用秘密警察,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把领导人抓起来,实现政权更迭的目的。这样做,只有长期掌握警察大权的人有这个条件。彭真、罗瑞卿在公、检、法系统影响深远,文革一开始,他们就被打倒,其追随者会不会这样干呢?毛泽东是一个疑心很重的人,他有不安全感,并不奇怪。十月革命后,苏联秘密警察头子,除创建者捷尔仁斯基过早病死外,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都是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的牺牲品。毛泽东对十月革命后苏联内部的政治斗争,十分清楚。文革初期,江青那样咬牙切齿痛恨公安机关,不能仅仅归结为她的个人恩怨,难道没有领袖的担忧?!

  四是解放后公安机关接收了国民党遗留下来的大量敌伪档案,文化大革命发动起来后,就成了一些人的心病,生怕有人从这些档案中发现不利于自己的材料。红卫兵抓叛徒、清理阶级队伍、专案审查,都离不开敌伪档案。所以公安机关受到“格外重视”,都想把公安机关置于自己的掌控之下,利用敌伪档案,抹黑对手,洗刷自己历史污点。这就必须通过夺权手段来实现。要夺权,就要先造舆论,抹黑公安机关,然后“砸烂”,乱中取利。最明显的例子就是1968年春,上海造反派发现江青30年代在上海的丑事,并编成小册子散发。江青看到后哭哭啼啼地对周总理说:“这么搞怎么得了,看来是上海市公安局搞的(这时上海市公安局已军管,她说是上海市公安局搞的,实指上海市公安局原来的干警)”。然后由周恩来、陈伯达、江青、谢富治、杨成武、汪东兴等中央文革碰头会参加人,集体授权吴法宪到上海去收缴有关江青的传单、材料。吴法宪在张春桥的具体操办下,收缴了大量传单、小册子,并逮捕了搜集、编印的人,连同原公安局长黄赤波等人,一起乘专机飞回北京。材料封好,全部交给江青自己处理,人被非法关押起来。公安机关被军事接管后,组织大量军人清理敌伪档案,寻找所谓叛徒、特务,为中央专案服务。对刘少奇的定性是“叛徒、内奸、工贼”,材料就是从这些档案中找来,断章取义形成的。公安机关敌伪档案帮了毛泽东大忙,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多叛徒、特务、历史反革命分子和死不改悔的走资派混进各级领导层呢!这样才能证明他发动的文化大革命是“十分必要的”、“非常及时的”。

  五是窃听器风波又起,公安机关成了重点怀疑对象,不砸烂不罢休。用窃听器搞窃听,是侦查工作的一项手段,国内外间谍、情报机关都利用这一重要手段。我们国家对利用这一手段有着严格规定:只准用于对敌斗争,严禁用于党内,而且有着严格的批准手续。江青污蔑公安机关对她和毛泽东使用窃听手段,是天方夜谭,荒唐可笑。

  被渲染成窃听风波的录音风波,是从中央办公厅刮出来的,跟公安机关无关。1958年11月,毛泽东的机要秘书、中央办公厅机要室主任叶子龙,出于对领袖毛泽东的崇敬,感到有必要运用现代化手段“尽量把毛泽东的话一字不漏地记下来”,多次向办公厅主任杨尚昆和周恩来总理等中央领导人汇报他的想法。最终毛泽东也认可这一做法,并对叶子龙说:“录音要搞个规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嘛。”根据毛泽东的指示,中办机要室对录音范围和内容做出规定:“中央政治局常委在中央召开的大、中型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上的报告、讲话;毛泽东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与地方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中央召开的电话会议;中央领导指定的需要录音的内容。”对这个规定,包括毛泽东在内的中央主要领导看了,都签字表示同意。但是,毛泽东有些讲话不愿意录音。1959年11月,中央在杭州召开会议,毛泽东在讲话中谈到中苏关系问题时,关照大家不要做记录。胡乔木插话说:“还有录音呢。”毛泽东批评说:“是谁让录音的,搞这干什么”?叶子龙立即让录音员停止录音。叶子龙在回忆录中说:“从此,机要室就再没有自行派录音员跟随主席外出录音”。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1961年1月至4月,毛泽东外出视察,在武汉停留期间发现在他的专列上安装的录音设备,没有拆除,录下了他和服务员的谈话。毛泽东大为愤怒,指示汪东兴报告中央书记处。中央书记处严肃批评了中央办公厅机要室,给予机要室主任叶子龙、副主任康一民严重警告处分;给机要室副主任吴振英以警告处分,连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的几个秘书也被牵连进去,受到处分。1961年5月17日,中央书记处批准了《关于录音、记录问题的决定》,做出了关于中央和地方党政军群一律不准搞录音的五项规定。到此,录音问题已经彻底解决了。

  五、六年过去了,再也没有人敢搞录音了。可是文化大革命发动起来后,早已解决了的录音问题,被重新提起,把这样一项正常的、曾经被毛泽东批准的秘书工作的一个环节、一项业务工作,变成了公安和情报机关搞窃听,搞侦查,从而为打倒某些人寻找口实。杨尚昆首当其冲,他被打倒,一条重要“罪行”就是对毛泽东搞窃听。尽管给中央领导录音是中央办公厅所为,跟公安机关没有什么关系。但是,把录音提升到搞窃听,性质完全变了,那就只有公安和情报机关才有资格、才有本事做这件事。文革前,国内反间谍侦查工作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对特务、间谍搞窃听,属于侦查工作的一项手段,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是说公安机关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使用这项手段,那就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北京、上海、杭州、武汉等地是毛泽东住过、去过时间最长的地方,比如杭州,毛泽东到那里去过40多次,住的时间很长,仅次于北京,仅1966年毛泽东就8次去杭州。因此这些地方的公安机关是重点怀疑对象。在山雨欲来风满楼的1966年二、三月间,根据中央最高领导旨意,中央有关部门派出若干检查组到这些地方毛泽东经常住的宾馆、别墅,检查有无安装窃听器情况。副部长徐子荣被派往上海、杭州检查。其时他已经被怀疑是窃听中央领导的主事人之一,派他去检查是在考验他。他在上海、杭州检查,没有发现在毛泽东常住的宾馆、别墅(如西湖边上的汪庄、刘庄别墅)根本没有安装过窃听器,参与检查的还有中央办公厅的人员。他从上海、杭州回北京后,谢富治不听他汇报,把他排除在公安部领导之外,不给他分配工作,不和他见面,文革一开始,就将他打倒。

  尽管在“彻底砸烂公、检、法”的几年时间里,没有发现一个地方公安机关搞过这种违反党纪国法的事,但是被怀疑而抓进去的几十名公安机关领导迟迟不放、不审、不判,从精神上、肉体上进行折磨,有的人就死在监狱里,如徐子荣。上海市公安局长黄赤波因窃听罪1968年2月被秘密逮捕关押北京监狱,直到1975年释放,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精神、肉体都遭到极大摧残,十根肋骨折断,一身是病,1978年过早死亡,被上海市政府批准为烈士。他在公安局长任内,每次毛泽东、江青到上海,鞍前马后,为领袖夫妇的安全操碎了心,到头来被污蔑对毛泽东、江青搞窃听,真的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可悲的是,黄赤波在主政上海市公安局期间,同样以莫须有的罪名冤枉了很多人,但是,直到他去世,也没有觉悟,没有丝毫悔意。1978年8月22日,他在《解放日报》发表题为“追忆罗部长对上海公安工作的关怀”一文中说:1953年4月,罗瑞卿部长到南京,把他找去,要调他到上海市公安局工作,“谆谆叮嘱我把扬帆包庇下来的、甚至混入公安机关内部的一批反革命特务分子进行严肃处理,消除了一大隐患”。是啊!当年他不负罗瑞卿的重托,在上海市公安局掀起了一场风暴,给闻名于世的“潘汉年、扬帆事件”大冤案火上浇油,大批干部受株连,以莫须有的罪名关押,有的死在监狱里。他曾经在上海市公安局干部大会上说:“扬帆是一只坏母鸡,生了一窝子坏蛋”,“打开来蛋黄都是黑的”;“我就是要搞一朝天子一朝臣的,这就是阶级斗争”,“扬帆是一只大辣椒,还有小辣椒,辣椒面呢!”在他的这种思想指导下,株连无辜就成为必然,上海市公安局有600多名干警蒙冤入狱,有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他主政上海市公安局十年之久,没有主动纠正和向上级反映纠正这一大冤案。一直到1978年,“四人帮”已经被粉碎近两年,他还认为自己是对的,真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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