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程序分9步
招收士官按照本人申请、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组织交接、检疫复查、入伍训练、分配使用的程序进行。其中,专业审定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高等学校审查意见和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定意见栏要加盖公章,装入本人入伍档案。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对体检政审和专业审定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衡量、择优选定预招对象,与本人签订《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协议书》后批准入伍。入伍训练和分配使用由接收单位统一组织。
直招士官服役期间的待遇
从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在入伍集训期间,统一执行新入伍士兵的月津贴标准。从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服役期间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抚恤费、生活补助、伙食灶差补助、防暑降温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待遇,以及探亲、保险、医疗等其他待遇和增资办法等,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总参谋部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