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省直招士官专业,黑龙江省直招士官待遇】由27军事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由于2016相关政策还未出台,所以沿用2015以及之前最新的党政法规。
士官的任命与待遇
一、招收士官的任命
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由接收部队根据选取士官的批准权限,按照以下规定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授予相应的士官军衔并按规定处年限晋升。
(一)应届毕业的大专生或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满1年的,任命为第一期士官并授予一级士官军衔;满1年、不满4年的,任命为第二期士官并授予二级士官军衔;满4年、不满8年的,任命为第三期士官并授予三级士官军衔。
(二)应届毕业的本科生或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不满3年的,任命为第二期士官军衔并授予二级士官军衔;满3年、不满7年的,任命为第三期士官并授予三级士官军衔。
二、招收士官应享受的待遇
(一)、经批准直接招收为士官的毕业生,由招收地区县征兵办公室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招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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