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厦门黑户上户口登记,厦门黑户登记流程及所需证件】由27军事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
厦门市黑户怎么上户口
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新生婴儿随父落户 必须提供:
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出生医生证明。
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结婚证明。注: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
2、未成年人随父落户 必须提供:
出生医学证明。
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的证明。
结婚证。
其它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亲 必须提供:
本人的户籍证明。
能证明父子关系的有关证明。
父母亲的结婚证。
4、夫妻投靠 必须提供:
结婚证。
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本人无正式工作的证明。
投靠人的户籍证明。
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注:结婚满5周年,有固定住处达3年。
5、老人投靠子女 必须提供:
老人的户籍证明。
老人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
黑户上户口新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意见明确,公安部、民政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紧按程序修订户口登记、流浪乞讨救助、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本意见精神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细化政策措施,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意见提出,各地区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认真梳理本地区户口重点问题,摸清本行政区域内无户口人员底数及有关情况。要规范受理审批程序,严格工作要求,及时办理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要升级完善人口信息系统,加强对无户口人员人像、指纹信息备案和比对核验,确保登记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和户口的唯一性。要严密户籍档案管理,对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材料逐一建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有效。公安机关应当将办理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的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意见明确,各有关部门要对与本意见精神不一致的政策措施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该修改的认真修改,该废止的坚决废止。公安部、民政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紧按程序修订户口登记、流浪乞讨救助、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意见提出,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各项政策措施以及公民登记户口的权利和义务,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群众,努力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积极动员无户口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意见明确,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公安部要会同民政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加强对各地区的督查指导,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