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扬州黑户上户口登记,扬州黑户登记流程及所需证件

发布时间:2016-10-19作者:27资讯网来源:www.27zixun.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首页 > 军事新闻 > 时政新闻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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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安局召开“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新闻发布会。到今年年底,扬州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现在开始,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等8类无户口人员,可至派出所进行户口申报登记,只要按照规定提供相关的材料,就可办理落户。

  政策目标

  今年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2015年12月31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对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不同原因造成的无户口问题分别提出了具体政策。

  根据国务院《意见》精神,江苏省政府结合全省实际于今年3月17日相应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对相关政策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提出了解决无户口问题的具体目标和方法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了总体目标,即到2016年年底,全面解决全省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并建立健全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日常工作机制。

  涉及对象

  八类无户口人员现在可落户啦

  根据公安机关无户口问题情况调查,无户口人员未落户的原因主要有8类,分别为: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被宣告失踪或死亡后户口被注销,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超过有效期限,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其他原因等。据此,《实施意见》分别提出了基本的政策措施。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

  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未办理出生证明

  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无法申领到《出生医学证明》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未办理收养登记

  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

  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

  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em>户籍</em>所在地是什么,<em>户籍</em>所在地怎么填? - 百科教

  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

  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其他原因

  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无户口人员实际生活、居住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对于原籍情况不明的无户口人员,一律要采集DNA进行比对,经公安机关调查,未发现其登记过户口或者其他户籍信息的,可以在其实际生活、居住地社区(单位)集体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目前情况

  共排查无户人员919名

  2012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针对各类无户口人员,明确提出了登记常住户口的办法,基本涵盖了国务院、省政府文件中提到的8类无户口问题,全市先后组织开展了无户口人员集中排查和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专项行动,按照省公安厅有关规定为一批无户口人员登记了户口,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

  但同时,受到政策瓶颈、历史遗留问题等复杂因素的限制,我市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众至今尚未登记户口。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自今年1月起,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无户口人员排查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共排查无户口人员919人,按规定为其中的359人依法登记了常住户口。公安部门呼吁,无户口人员可至我市派出所中进行户口申报登记,只要能够按照规定提供相关的材料,就可办理户口登记。

 

  下一步,公安部门还将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继续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分类落实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措施,彻底有效地解决我市无户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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