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多人公开向,全国姓什么的人最多

发布时间:2017-01-12作者:27资讯网来源:www.27zixun.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新闻 > 天下奇谈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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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两会”前夕,笔者就近赴西安市几个基层法院实地调研,最为深切的感受是案多人少的问题尤为突出,矛盾尖锐,难以化解。如何破解这一难题?传统思维定势是案件数量上升了,法官员额就应该随之增加。但我觉得,越是容易给出答案的问题,往往越是难以解决,因为体制和机制问题最难逾越!

  在此背景下,如何打破制约性瓶颈破解这一难题?笔者以为,在当前互联网飞速发展的今天,必须树立与互联网发展相适应的新的思维模式,向司法公开要进路、讨良方、求解药!为此,笔者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视角,结合司法环境和法院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拙见,以求高见。

  一是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思维,在司法公开上下功夫。互联网思维其实就是以网聚人、以互动增进沟通、以便民赢得民心的有效载体。为此,要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人在哪里,法院司法公开的重心就应该在哪里;二是人民群众需要什么司法信息,法院司法公开的重点内容就应该侧重那里。我国有7亿网民,陕西有1600万网民,在全国排第10位。这些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关心法治建设的人民群众,更有直接和诉讼有关的当事人及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如果人民法院以互联网为司法公开的载体,将各类司法信息以及受案范围、立案条件、诉讼进程、裁判理由等大家最为关心的关键性话题公布于众,就会有利于人们改变一些传统的思维模式,使其明确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禁止的,什么是提倡的,使人民群众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控制的目的;而对案件当事人来说,能达到明辨是非曲直、掌握诉讼进程、明确胜败理由。如此,就会减少无谓的诉累,避免无端的争议和涉诉信访,就会将聚集在法院的人群有效的转移和分解到互联网上,一些简易的、争议不大的、无理缠诉的案件很可能因此而自行消弭,诉讼到法院的案件也会相应减少,法院的工作压力自然就会减轻,法官才能凝神聚力的办好疑难复杂和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案件质量也会随之提高。在司法实践中,要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做到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使司法活动真正在阳光下运行。为此,必须努力做到最大程度、最大范围、最大自信的公开,不但要程序公开,而且要确保实体公开;不但要裁判公开,也要执行公开;不仅要对一方公开,还要对双方公开。在司法实践中要切实解决好司法公开信息碎片化、选择化、机械化,甚至情绪化等问题,防止畏难、抵触情绪,克服流于形调查:哪个国家的<em>女人</em>穿着最大胆 <em>韩国女人</em>力压式、公开力度不大问题,纠正消极被动应付局面,使司法公开真正成为缓解法院案多人少和其他工作压力的减压阀。

  二是善于创新司法公开平台,扩大司法公开覆盖面。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全国法院普遍搭建起法院自有的互联网信息平台,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微电影已经成为各地法院十分重要的对外公开平台,在对外信息发布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去年以来,最高法院全面推进三大平台建设,把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向社会予以公开,无疑是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审判流程的公开,促使各地法院创新庭审公开方式,加大了网络视频、音频、图文、微博等方式公开庭审全过程的工作力度。裁判文书的公开,对于社会公众对裁判文书的理解和认同、确保法律的正确和统一实施、维护司法权威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都有积极的意义。执行信息的公开,使案件当事人能够及时查询和了解执行案件进展情况,及时了解执行法官为执行工作所付出的艰辛劳动,能够争取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减少没有必要的折腾。加之网上公开被执行“老赖”信息,使其“寸步难行”,很多“老赖”摄于法律的威力,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为法院节约了大量的司法资源。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法院依托互联网平台,在全国法院推出了“法官的时间去哪里了”、“带着微博去执行”、“法庭印象”三大活动,全天候、多层次、立体式反映法官一整天的工作生活状态,十分生动、鲜活,很有说服力,在全国引起了良好效应。我所在的陕西省高级法院与最高法院联动,先后策划了四期法庭印象微直播活动,印象最深的是对富县法院“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的微直播中,一起长达15年的土地承包纠纷和一起长达10年的相邻权纠纷当事人面对镜头自动和解,这些疑难案件如果不借助司法公开平台很难顺利化解。管中窥豹,略见一斑,相信全国法院这样的典型事例会很多,为此节约的司法资源也会更多。

 

  三是善于探索司法公开规律,研究解决案多人少的根本之法。解决案多人少问题,除了通过增加编制、进行司法改革等外发性措施予以解决以外,在内部挖潜方面还需要认真研究司法公开规律,并把司法公开规律的研究与新媒体传播规律和社会公众信息需求规律相结合,自觉主动适应媒体舆论新发展、新变化对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公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并以此指导工作、创新机制、形成共识。实践证明,司法越公开,法院工作就越主动;司法越透明,司法环境就越好;司法越阳光,法院的公信力就越强。认识并遵循这一规律,就找到了解决案多人少问题的钥匙,这也将成为指导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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