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高考加分政策出台,湖北省高考加分细则

发布时间:2016-12-16作者:27资讯网来源:www.27zixun.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退伍转业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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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湖北高考最新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烈士子女考生;农村独生女考生。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按政策规定只取其中一项,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

  湖北省的少数民族聚居地是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依据湖北省政策规定,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只是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而农村独生女考生是指父亲、母亲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子女。

  符合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将相关申报、证件、证明等材料上交县(市、区)招办,农村独生女考生材料则报送到户籍地乡(镇、街)计生办。

  ▲2017年湖北高考最新加分政策上千年 我们一起追过的<em>高考</em>_新闻中心_新文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由院校决定予以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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