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退伍兵无息贷款,江西省退伍军人贷款优惠政策】由27军事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令以及公民个人货款法规。1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贷款的扶持对象及范围,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二、贷款的额度、期限、贴息 1、从事个体经营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2、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可根据合伙(组织)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适当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最高限额不超过20万元。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根据实际招用人数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4、对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国家支持发展的服务业、餐饮业和商贸业项目(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按有关规定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再就业基地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财政贴息按有关规定执行。 5、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水平确定(如有上浮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三、贷款程序、资金用途贷款按照个人申请、社区推荐,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审查,贷款担保机构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进行,借款人应将贷款用作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流动资金,确保贷款专款专用。四、贷款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并出示原件; 2、《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三份,并出示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