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新北京生育保险待遇情况,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发布时间:2016-11-07作者:27资讯网来源:www.27zixun.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新闻 > 社会万象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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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最新北京生育保险待遇情况

  一、北京生育保险待遇

  

北京生育保险待遇_北京生育保险如何发放

 

  

北京生育保险待遇_北京生育保险如何发放

 

  北京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详细待遇标准

  

北京生育保险待遇_北京生育保险如何发放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办理条件:

  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参保职工,因引流产或分娩情况休假的人员。

  办理材料: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2、《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和复印件)

  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5、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7、《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8、《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

  9、因特殊原因,需要携带的其它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1、本市户籍的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1、4、5、7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

  2、外埠户籍的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2、4、5、7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分娩日期在2012年1月1日前的,还应携带办理材料3

  3、参保职工因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4、6、7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引流产日期在2012年1月1日前的外埠户籍参保职工,还应携带办理材料3

  4、外籍或港澳台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4、5、7到参保属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

  5、用人单位要求对已经领取生育津贴的参保职工进行信息或待遇变更的,应携带办理材料8,并按社保经(代)办机构的要求提供办理材料9

  6、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完成生育津贴核准手续。并录入生育津贴登记信息,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一式两份)。一份送还用人单位,一份与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

  7、申报材料不齐全或存在不予登记的情况时,经办人员应出具《生育保险待遇材料告知书》,与其它申报材料一同返还用人单位,并告知其需要补正的材料或不予登记的理由。

  三、北京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生育津贴、晚育津贴[交人事] (社保每月5-25日受理)

  (1)所需材料:

  ①、《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外埠人员须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③、《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④、《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⑤、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A4规格复印件一份;( 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军人应提供身份证或相关部门身份证号码证明材料;)

  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2)报销流程:

  收集相关五证(原件和复印件),产后3个月内报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个人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 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 —> 到帐后发还本人。

  四、北京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北京市户口育龄夫妻(夫妻双方为北京户口或夫妻一方为北京户口都可以办理)

  办理时间:怀孕前或怀孕后3个月内

  办理地点: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女方为外地户口,男方为北京户口的可在男方所在地办理)

  办理流程:

  1、申办人向女方档案所在地申请领取《生育服务证》(档案在本单位的,到本单位领取;档案在职介、人才的,到职介、人才领取;档案在街道社保所的,到户籍地居委会领取);

  2、《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双方单位签署意见(注明“初婚一胎”或“再婚一胎”,经办人签名)并盖章(档案在本单位的,盖本单位计划生育章或人事章;档案在职介、人才的,盖职介、人才计划生育章或人事章;档案在街道社保所的,盖户籍地居委会章;男方外地的,回原籍出具两级婚育情况证明即可);

  3、申办人持盖章后的《生育服务证》和其他必备材料到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审批。

  4、男方为本市户籍,女方为非本市户籍,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在本市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必备材料:

  1、《结婚证》(再婚的还需同时带历次离婚证和加盖查档章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2、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单位章的户口本地址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双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应进行相应的变更);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4、已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

  5、男方外地的,须男方户籍地出具有效期内的婚育情况证明,证明上加盖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和村(居)委会两级公章。

  以上就是 2016年最新北京生育保险待遇情况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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