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碎尸案这些天收到了广泛的关注,20年的期限已到,是不是真的意味着凶手能名正言顺逍遥法外了?回顾这场血案,发生时间是在1996年1月19日,到2016年1月19日,案件正好过去20年但依然没破,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对杀人凶手追究刑事责任的追诉时效,“南大碎尸案”正式成为悬案,恐怕今后即使凶手浮出水面,也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了。
昨天,扬子晚报记者采访警方和相关专家后获悉,这种说法有悖法律常识,因为“南大碎尸案”发生时即被南京警方立案侦查,所以不适用刑法中有关“20年追诉时效”的规定,如果将来警方抓住凶手,依然会对其依法制裁。
南大碎尸案追查到底终有一个交代 刑法对追诉时效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对追诉时效期限的规定
1最高刑为不满5年,追诉期限为5年
2最高刑5年以上10年以下,追诉期限为10年
3最高刑10年以上,追诉期限为15年
4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限为20年
南大碎尸案
已立案
在检察院、公安、国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南大碎尸案当年就已立案
如没有立案
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网帖翻旧事
“南大碎尸案”前天正式成悬案?
这两天,微信朋友圈里很火的一篇文章,名叫《20年前轰动一时的“南大碎尸案”正式成为悬案》。这起案件发生在20年前,但至今未破,是多年来坊间的一个热门话题,过个几年都会被有心人在网上提及。
1996年1月19日,一名打扫卫生的南京妇女,在新街口附近的华侨路捡到一个提包,包中装有500多片煮熟的肉片,原还以为捡了一个大便宜,谁知在清洗肉片时,这位妇女发现有3根手指混在其中,惊吓之余立即报案。
南大碎尸案追查到底终有一个交代 刑法对追诉时效期限是怎么规定的